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省补教师培训专项资金34.29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该项经费属财政一次性补助,各学校以“财政补助收入”入账,支出列“教育”类相关预算科目。
附件:2017年度中小学(中职)教师省培训补助资金分配表乐教计〔2017〕65号附件2017年度中小学(中职)教师省培训补助资金分配表.xls乐教计〔2017〕65号.aip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