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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妇幼健康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0/2017-179309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医药卫生管理
  • 文号:
  • 乐卫发〔2017〕229号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20 14:35:11
  • 有效性:
  • 有效

局直属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民营医院,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两孩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提高我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制订进一步落实妇幼健康配套政策措施。现将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为深入实施“幸福一家”出生人口素质工程,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等5家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简称国免)定点检查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检查流程,方便符合再生育政策对象的国免检查。要进一步提高国免检查质量,加强实验室建设,各化验检查项目均要达到实验室室间质评全优。发现有存在出生缺陷高风险的夫妇,随时做好转诊,并由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担任高风险随访工作,并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和指导建议。并嘱咐他们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领取叶酸,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免费早孕建册率、孕期艾梅乙免费检测率和产前筛查率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产前诊断检查,实行精准二级干预服务,对产前筛查高风险或35周岁以上高龄孕妇做产前诊断的,每例医疗费用予以补助1000元;对病残儿再生育家庭,需要进一步做产前诊断医疗服务的对象,每例医疗费用予以补助3000元。各助产技术服务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免费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加强初筛阳性儿童的确诊和追访,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严重程度。

二、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工作,按照“谁管理,谁建设”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公共服务场所和女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用人单位相应配建独立母婴室。各单位要确定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母婴设施建设。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公共场所建立母婴设施予以补助,舒适配置小屋每个给予5000元补助,基本配置小屋每个给予2000元补助。保证“妈咪暖心小屋”环境卫生、设施齐全、功能正常,使 “妈咪暖心小屋”成为孕期和哺乳期母亲安全、舒适、卫生的私密空间,增强广大女性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诊间减免。

根据《乐清市开展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实施“放、取宫内节育器,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术”等10项免费项目,严格把握质量关,避免手术并发症和后遗症发生,规范项目手术免费价格标准,并向群众公示,使群众在定点医院就诊时直接实行诊间减免,将群众报销跑路的次数减至为“零”。

四、进一步完善避孕药具便捷服务。

进一步完善避孕药具三级管理网络管理,坚持主动上门与自动领取相结合、手工发放与自动发放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原则,我市按照国家、省避孕药具“十有”标准要求完成建设“标准化免费药具发放网点”,保证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台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机,每村至少有一个免费发放点。做到全市覆盖、布局合理,成功打造市、乡、村20分钟免费发放圈。全面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针对不同育龄人群需求,选择不同避孕节育方法,对符合再生育条件人群免费提供取环、复通等计划生育服务和必要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对已生育两孩的夫妻,提倡使用长效避孕措施,提高避孕服务可及性,减少非意愿妊娠。

五、进一步提高孕产妇管理救治能力。

1、进一步推进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流程,确保两个中心的正常运行和绿色抢救通道畅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于两个中心建设和配套设备投入,提升抢救和转运能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2、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和新生儿复苏水平。一是加强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专家开展产科质量和新生儿复苏专项大检查,对查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换证等相挂钩,对整改不到位,暂缓校验或取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针对全市共性问题,请省市级专家举办多学科不同方式的培训学习,包括理论和技能操作培训。并开展产科危急重症疑难病例多学科分析研讨会,从而不断提高我市产儿科服务能力。

3、开展产科技能竞赛,切实提高临床救治能力。将产科技能竞赛纳入妇幼健康常规工作,每年开展产科不同急危重症病种的抢救技能演练竞赛,通过岗位练兵、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方法,提高多学科团队协助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对产科危重病种的识辨和抢救水平,为母子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六、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1、加强培训。由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牵头,每年年初制订好培训计划,按照项目分类开展培训。并定期做好妇、儿保和药具管理人员上岗证培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培训和新生儿复苏培训等工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2、加强督查力度。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合局妇幼健康服务科做好每年两次妇幼卫生质控和年报检查,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督查和考核,产科质量和新生儿复苏专项检查,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检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指导及计划生育责任制考核等。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和回头看等措施,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七、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加快服务内涵建设,要积极创建省和温州市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儿童中医调理中心和母乳喂养指导基地等妇幼特色优质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再生育咨询门诊,由高年资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坐诊,做好高龄孕产妇、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咨询和指导服务,降低生育风险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实现关口前移。有条件的助产技术服务医疗机构,也要开展再生育咨询门诊。助产技术服务医疗机构要单独设立高危门诊,由专职的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坐诊,做好孕期的高危因素监测,确保母婴安全。同时,加快乡镇(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增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药具咨询门诊和药具不良反应监测门诊等,要配齐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深度实现卫计融合。

八、积极推广母子健康手册。

母子健康手册有机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内容,更具体地体现政府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方式,记录母子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过程,记载孕产妇的亲身经历感受和孩子的成长历程,有利于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有利于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孕妇和0-6岁的儿童建册时,统一免费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并逐步完善手册发放、使用和信息化管理体系,最终实现妇幼健康体检记录无纸化,不断提升我市母婴健康素养,实现“一册在手,全程服务”。

九、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人员队伍建设。

各有关医疗机构根据《温州市2017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助产技术管理规定》要求,配备产儿科医务人员及妇幼健康服务人员。招聘医务人员时,招聘指标向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倾斜。

十、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两孩政策,提高我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妇幼健康服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妇幼健康服务科、医政科、政工科、规财科、宣传科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市妇幼保健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妇幼健康服务科,负责落实妇幼健康配套政策措施的实施。

2、加强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两孩相关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和摸底排查,有助于倡导健康的生育观念,营造生育友善的社会氛围,纠偏少生甚至不生孩子的观念。

3、强化督查考核。将妇幼健康配套政策措施纳入医疗机构妇幼卫生重点工作考核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推进工作落实。

 

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1219日印发

 

乐卫发〔2017〕2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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