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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岳镇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38/2017-17817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南岳政〔2017〕97号
  • 发布机构:
  • 南岳镇
  • 成文日期:
  • 2017-12-22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现将《南岳镇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乐清市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岳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印发


南岳镇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防台减灾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浙海渔办〔2010〕10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海洋与渔业安全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我镇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我镇海洋与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全镇捕捞渔船3艘:浙乐渔03100、浙乐渔03001、浙乐渔03121,休闲渔业公司2家:东海休闲渔业有限公司、乐清湾休闲渔业有限公司
        三、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应急指挥部及主要职责
       镇政府成立镇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镇指挥部)负责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如下:
  总 指 挥: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指 挥: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成员:镇宣传办、镇派出所、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镇财政办、镇城建办、镇综治办、镇卫生院、镇航管所、蒲岐供电所。
  镇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海洋与渔业应急救灾救援工作;领导和监督海洋与渔业应急救援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应急处置救援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贯彻镇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汇集、上报应急救援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协调镇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镇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救援的新闻发布;起草镇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镇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镇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救援 分级响应
  各村可以参照镇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海洋救援应急指挥部,一旦发生海洋灾害,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置。
      (四)海洋灾害及应急救援预警级别
       海洋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 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一般(IV)级的预警,适用于可能性或即将发生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一般影响的突发灾害事件; 较重(Ⅲ)级的预警, 适用于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较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灾害事件; 严重 (Ⅱ)级的预警, 适用于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灾害事件; 特别严重(Ⅰ)级的预警, 适用于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突发灾害事件。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较、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拨打有关报警电话,向镇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镇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请总指挥启动镇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进行现场求援处置,不得拖延、推诿,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附则
      (一)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二)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岳政〔2017〕97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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