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各村、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淡溪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组 长:王 谦 副组长:陈 霜 陈海崎 成 员:陈武晓 朱经勇 连新谦 沈海晓 王兴华 余科伦 李振海 郑柯央 吴 鹏 王阿银 吴芬媚 周加锋 王 强 梅可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王阿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淡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淡溪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7年12月2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