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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2/2017-17818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淡政〔2017〕217号
  • 发布机构:
  • 淡溪镇
  • 成文日期:
  • 2017-12-23 14:06:38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淡溪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组  长:王  谦

副组长:陈  霜  陈海崎

成  员:陈武晓  朱经勇  连新谦  沈海晓  王兴华   余科伦  李振海   郑柯央  吴  鹏  王阿银   吴芬媚   周加锋  王  强  梅可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王阿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淡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淡溪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7年12月23日印发

淡政〔2017〕217号(红头).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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