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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虹桥镇溪西村村庄规划修编的批复
  • 索引号:
  • /2017-17818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住规建发〔2017〕694号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测绘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24 15:01:28
  • 有效性:
  • 有效

虹桥镇人民政府:

贵镇溪西村《村庄关于要求批复的报告》收悉。虹桥镇溪西村村庄规划修编经我局内审通过,并根据乐住规建审〔2017〕293号内审纪要进行了修改。经审核,原则同意,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2月13日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东至:河流;                  南至:河流;

西至:兴业路;                北至:山体。

具体见图。

 

二、规划用地平衡表

名称

面积(ha)

比例(%)

总用地

35.29

-

规划建设用地

32.58

100

其中

住宅用地

20.59

63.20

公共设施用地

4.21

12.92

道路广场用地

5.61

17.22

绿地

2.17

6.66

水域及其他

2.71

-

三、本规划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法建设和擅自改变。若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规划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批准后的规划总平面图须经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盖章后方可使用。

 

附件:1.要求批复的报告

      2.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4日印发

乐住规建发〔2017〕694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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