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仁乡赵家辽等村村庄规划的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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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仁乡人民政府: 贵乡要求村庄规划批复的报告收悉。智仁乡赵家辽村村庄规划、大树岗村村庄规划、水坑头村村庄规划、石井坑村村庄规划、石施坑村村庄规划、昌门村村庄规划、合朝村村庄规划、马家山村村庄规划、青坑村村庄规划、小岭村村庄规划、太湖山村村庄规划、银坑村村庄规划、乌芦岙村村庄规划、象周村村庄规划经我局评审通过,并根据会审纪要进行了完善。经审核,原则同意。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予批复。 本规划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法建设和擅自改变。若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规划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批准后的规划总平面图须经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盖章后方可使用。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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