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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柳市镇提供信息上报奖励》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99/2017-17821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柳政发〔2017〕88号
  • 发布机构:
  • 柳市镇
  • 成文日期:
  • 2017-12-26
  • 有效性:
  • 有效

镇属各社区、科室,各村(居),有关单位:

《柳市镇提供信息上报奖励实施办法》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市镇提供信息上报奖励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平安柳市”建设工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率、知晓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积极性鼓励网格员、协辅警、保安、村居巡逻队员、视频巡查员协助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查处,根据 “四个平台”和《 “一三五”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标准》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柳市镇实际,制定本奖励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网格员、协辅警、保安、村居巡逻队员、视频巡查员及其他通过各类途经提供信息的群众。

二、奖励标准

(一)以文字或图像方式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且按要求将涉稳信息通过“平安28”等方式并上报,经查实后每件奖励10元。

(二)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的每件奖励50元(指非法燃气储存经营点,非法加油点、烟花爆竹点、非法电镀、黑网吧等)。

(三)网格员通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排查比对等工作,主动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流动人口网上逃犯,或破获“二抢一盗”案件被刑事拘留的,每例予以奖励500元,行政拘留的,每例予以奖励300元,总案例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元。

(四)对于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其它有重大影响的案(事)件,群众参与能主动提供信息,并在处置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酌情予以奖励200-500元,重大涉稳信息奖励1000元。

(五)举报吸毒、贩毒、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查证属实的,每例予以奖励1000元;贩毒每例奖励3000元。

(六)为进一步净化医疗市场、维护市场秩序、消除医疗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属实,结案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奖励标准为一般非法行医奖励500元:重大非法行医奖励2000元(重大非法行医行为线索所涉罚款在2万元以上的或犯罪主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根据浙综委办〔2014〕11号《关于开展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试点的通知》和《乐清市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网格员在完成任务数的基础上每超额完成一条信息奖励20元,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00元。

(八)指导村(居)开展本村(居)的视频监控补盲工程,鼓励村居自建的视频监控并接入乐清市社会综合治安视频共享平台后,新增接入专网平台监控经综治办、公安机关认定后,予以总投入建设经费的30%奖励  

三、奖励程序

对于上述第一项奖励标准的,由综治办安排专人负责核实并建立相关台账,奖励以微信红包等方式直接予以发放。对于上述二至七项奖励情形的,由公安分局(派出所)等主管部门填写《柳市镇提供信息奖励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安派出所或有关部门、综治办或新居民所审核后,由综治办或新居民所上报分管领导、镇长审批后发放。

第八项奖励由村居申请补助报告, 视频监控合同, 经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并报综治办审核, 上报分管领导、镇长审批后发放。

四、相关说明

(一)本办法实行一事一奖,满足多项奖励情形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不累加。

(二)呈报单位或人员申报奖励事项应实事求是。各审核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把关。

(三)柳市镇政府对奖励过程实施监督,及时受理核查举报投诉,对弄虚作假或夸大事实虚报奖励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附件:柳市镇提供线索奖励审批表

附件

柳市镇提供线索奖励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奖励金额


案件编号


主要情况


经办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公安派出所或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综治办或新居民所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镇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主要奖励内容为举报“二抢一盗”、吸毒、贩毒、非法种植罂粟、非法燃气储存经营点,非法加油点、烟花爆竹点、非法电镀、黑网吧、非法行医等行为。

柳市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印发

柳政发〔2017〕88号关于印发2017《柳市镇提供信息上报奖励》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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