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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塘镇进一步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39/2017-17824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南塘政〔2017〕169号
  • 发布机构:
  • 南塘镇
  • 成文日期:
  • 2017-12-26 20:17:24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居)、各科室、各职能站所:

现将《南塘镇进一步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塘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南塘镇进一步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的公共服务需求,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省、温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需求导向,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保障母婴权益。到2017年底,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65%以上;到2018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19年底,达到100%;到2020年底,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标准进一步提升,50%以上的母婴设施达到舒适配置要求。

二、设置及管理

(一)设施配置。在公共设施建设中,综合考虑公共场所面积、人流量、母婴逗留情况和用人单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人数等因素,建设和完善母婴设施。对常有母婴逗留的、客运码头、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及单位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建立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我镇母婴设施统一命名为“妈咪暖心小屋”,小屋配置、管理和后续服务参考《“妈咪暖心小屋”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

女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的需求,建立不小于6平方米的孕妇休息室、哺乳室,设施配置参照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

(二)强化管理。母婴设施所在单位要建立健全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确保“妈咪暖心小屋”环境卫生、设施齐全、功能正常,使“妈咪暖心小屋”成为孕期和哺乳期母亲安全、舒适、卫生的私密空间,增强广大女性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便民服务。统一母婴设施标识,设置醒目导向标志。通过“母子健康手册”手机APP查询服务机构中“母婴室”服务地址,为孕期、哺乳期妇女以及携带婴儿的妇女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便利服务。同时,加强“妈咪暖心小屋”设施管理和服务,提升设施整体环境,发挥一屋多用作用,丰富设施功能,根据女职工“五期”需要,推出个性化优质服务,开展妈咪课堂、“五期”健康知识宣教、心理讲座等促进母婴健康的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0日)。南塘镇各村、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母要设施建设的通知》(温卫发[2017]225号)要求,全面开展母要设施配置情况调查,并填写《“妈咪暖心小屋”建设计划表》(详见附件2),公共场所内“妈咪暖心小屋”母婴设施由南塘镇卫计办负责调查汇总。于2017年12月10日前,公共场所“妈咪暖心小屋”建设计划表报送至镇卫计办(联系人:林天琪、陈婷婷,联系电话:57127220);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要加快建设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65%以上的建设目标。在

全面推进阶段,已建成“妈咪暖心小屋”可登陆“温州工会智慧网”(http:/www.wzgh.org),报温州市总工会后统一配发物资;也可以由南塘镇工会汇总后报市总工会(表格可在“温州工会智慧网”下载),由市总工会上报温州市总工会。镇卫计办、工会、妇联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评比,报送市里向达标单位授予“妈咪暖心小屋”星级标牌。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查漏补缺,对应建而未建的公共场所及时

补建,对有条件的或条件有所改善的公共场所母婴室要提质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工作,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将“妈咪暖心小屋”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统筹推进,动员社会组织、团体和企业参与共建共管;明确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母要设施建设。建立南塘镇“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镇卫计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负责人、工会、团委、妇联负责人为成员。

(二)落实部门职责。镇卫计办为“妈咪暖心小屋”建设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牵头制定建设方案、部门协调、督促落实和检查验收,并负责行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市总工会为“妈咪暖心小屋”建设项目的主办单位,负责指导各单位开展“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工作。南塘镇工会为“妈咪暖心小屋”建设承办单位。镇妇联为“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协办单位。镇宣传办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建设和维护“妈来暖心小屋”设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普及“妈咪暖心小屋”设施安全使用知识,加大母乳喂养知识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生育友好,关爱母婴的社会氛围。镇文明办要把“妈咪暖心小屋”设施建设及管理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发挥文明导向作用。其他相关科室分工协作,负责落实本科室的“妈咪暖心小屋”设施建设任务。

(三)确保投入到位。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对“妈咪暖心小屋”设施建设和运行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要落实“妈咪暖心小屋”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设施建设顺利推进。要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团体和企业参与,运用项目合作机制,推进“妈咪暖心小屋”的多元共建共管,确保小屋日常管护和正常使用。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公共场所建立母婴设施予以补助,舒适配置小屋每个给予5000元补助,基本配置小屋每个给予2000元补助。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妈咪暖心小屋”设施建设情况纳

入对各村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作为文明村创建的重要评选条件。镇卫计办要依据“妈咪暖心小屋”设施建设的推荐标准,加强指导检查。由镇卫计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对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问题,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附件:1.“妈咪暖心小屋”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

2.“妈咪暖心小屋”建设计划表


附件1

“妈咪暖心小屋”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妈咪暖心小屋”分类

        1.单位、企业(园区)妈咪暖心小屋。设立在单位、企业(园区)内部,主要供单位、企业(园区)内部有需要的女职工使用。

       2.公共场所妈咪暖心小屋。设立在公共场所内,供有需要的女性使用。

二、公共场所“妈咪暖心小屋”配置

具备一个私密、舒适整洁、温馨防滑的不低于10平方米左右的独立的空间,内部配置可为:

1.基本配置:妈咪暖心小屋铭牌/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提供纸巾、湿巾纸/电源插座/垃圾桶/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1套宣传海报等。

2.舒适配置:在基本配置的基础上,配置恒温空调/尿不湿自动销售机紧急呼叫设备等。

单位、企业(园区)“妈咪暖心小屋”配置可参照公共场所配置执行。

三、“妈咪暖心小屋”管理和后续服务

1.统一标识:妈咪暖心小屋均需在出入口、指示牌、走道等显眼处及母婴室门前张贴母婴室标识,便于女职工识别和使用。

2.安全舒适:作为妈咪们休息的公共空间,妈咪暖心小屋可以是固定场所,也可以是临时性场所,既要考虑舒适和私密,也要考虑卫生和安全。

3.场所管理:应配备专人进行服务和管理,每天进行清洁打扫,同时对使用人员实施登记制度。

4.配套服务:妈咪暖心小屋铭牌、宣传海报、光盘、手册等由主办、承办单位配送到位。护理箱根据各单位的申请按需配置。为帮助妈咪们增加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等女性特殊生理阶段的有关知识,将定期举办“妈咪课堂”公益讲座,有关信息发布在乐清市总工会网站上,有需求的单位可实时关注。

5.一屋多用:妈咪暖心小屋既可以作为健康教育交流的场所,定期举办妈咪课堂等,也可以作为心理调适舒缓的场所,定期举办心理讲座,供妈咪们放松心情、调节情绪。同时,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将妈咪暖心小屋对社会开放,展示良好的社会形象。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在各单位实践基础上加以完善后正式执行。

 


“妈咪暖心小屋”建设计划表

上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上报时间:             

序号

单位名称

职工人数

女工人数

育龄

女工数

详细地址

小屋具体位置

管理主体

联系电话

拟建类型

拟建时间

完成时间

数量(个)

每天平均使用人次

是否对对开放(是否大型企事业单位)

说明:1.每家小屋创建后,统一配给物资;统一标识的妈暖心小屋门牌、宣传码、落地资料案,母乳喂养宣传册(单)、纸尿裤、防溢乳垫、母乳储存袋、湿巾、登记本等。2.权建类型:A单位内设基本配置型妈咪暖心小层;B单位内设舒适配置型妈暖心小屋;C公共场所基本配置型妈咪暖心小屋;D公共场所舒适配置型妈咪暖心小屋。3.管理主体:A物业管理;B工会管理;C志愿者管理;D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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