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地方有关学前教育发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实施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学前教育年度计划及全市幼儿园的招生编班计划;
三、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全市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幼儿园的等级评估工作;
四、建立健全全市学前教育管理及辅导网络。
学前科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1526708、61526707
联系邮箱:xqk615267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