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家税务局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聘请宋仙水等10人为国税地税联合特邀监察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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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地税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国税、地税政风行风建设,有效整合社会各界的监督力量,根据《全省国税系统特约监察员工作实施办法》(浙国税函〔2012〕76号)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实施自主创新合作事项的通知》(浙国税函〔2017〕61号)规定,结合我市国税、地税合作工作实际,特从有关企业共聘请宋仙水等10人为我市国税地税联合特邀监察员,对全市国税、地税两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聘期三年(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希望各单位要为特邀监察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供必要的方便。全体干部职工要尊重和支持特邀监察员开展政风行风指导和监督工作,积极配合,服从监督,共同推进国税、地税政风行风建设,构建和谐税收环境。现将新一届特邀监察员名单公布如下: 铁枫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宋仙水 乐清市五星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宝秀 中南仪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晓龙 浙江东方机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 秋 罗格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相永 浙江振华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瞿玲玲 宝龙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吴乐强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胡小乐 中川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黄贤胜 乐清市广厦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民望
乐清市国家税务局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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