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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调整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1/2017-17822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人社〔2017〕105号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27 11:31:1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0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人社〔2017〕105号转发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调整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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