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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大荆镇下山头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17-17823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
  • 文号:
  • 乐农办〔2017〕42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27 15:10:18
  • 有效性:
  • 有效

大荆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乐委发〔2013〕21号)、《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乐政办发〔2016〕36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精品村、培育村工作计划的通知》(乐农办〔2017〕2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下山头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根据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指导,做好项目前期谋划,组织项目实施。下山头村集体要承担起业主责任,按规定抓好项目实施。大荆镇下山头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否则不予补助。

 

附件:大荆镇下山头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表

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乐清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

 

大荆镇下山头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表

 

乡镇

村名

项目

估算金额

(万元)

大荆镇

下山头村

(示范村)

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道路部分,村内纵横道路的绿化范围,包含乡村风貌大道、绚秋大道、樱花大道、乡韵小径、竹韵大道;道路周围绿化部分,4.3公里环村路周围的道路绿化,包含若干主题植物种植区域及绿地中观景平台。工程总面积322413平方米

1519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吴松海副书记、吴振弟副市长,市委办,市府办,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乐清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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