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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成街道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15/2017-17824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天办〔2017〕86号
  • 发布机构:
  • 天成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7-12-27 08:47:09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委会,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天成街道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天成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成街道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天成街道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进一步消除隐患、改善环境,全力保障校园师生健康安全,净化美化市容市貌,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本街道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大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镇创建的决策部署,以学校为单位,按照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大整治,通过地毯式排查和铁腕整治,切实遏制和消除区域性安全隐患,确保我街道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明显改善,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为我市建设美丽现代化城市创建添砖加瓦。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整治和提升校园周边环境卫生问题。通过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我街道校园周边的建筑和生活垃圾乱堆放、宣传广告乱张贴等问题,及时组织清扫、转运、清理,并根据实际及时植绿补绿,做好暂时闲置土地的整理美化工作。

(二)大力整治校园周边违法建筑问题。大力推进拆违攻坚行动,着力形成“打非拆违”的高压态势,坚决拆除影响学校办学的违法建筑,清理影响市容市貌且可能危及安全的老旧建筑。

(三)大力整治校园周边违法排污问题。通过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校园周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偷排、漏排”企业、非法窝点,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打击取缔一批、整改规范一批”的原则,切实遏制和消除区域性污染隐患。

(四)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畅通问题。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落实专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管控,严禁乱停车、乱摆摊等影响道路通畅的行为;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从严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行为,坚持常态化执法,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五)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流动经营问题。按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由社管办负责划定辖区内校园的食品摊贩经营范围并公告社会,联合相关职能站所严格按照划定范围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照经营的商店,规范经营行为。

(六)大力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

三、实施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为期二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排查部署阶段(2017年12月22日至30日)。确定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建立领导工作机构,由整治工作办公室发动学校调查摸底,查清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为集中整治行动做好准备。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动员发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全面整改阶段(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1月下旬)。根据“问题清单”,社管办和有关职能站所全面落实整治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联合执法行动,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学区及学校开展定期巡查、暗访抽查,关注整治进度,评价整治成效,对“问题清单”逐一销号。

(三)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和督查通报阶段(2018年2月上旬)。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找薄弱环节,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成街道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黄向永同志为组长,蒋章才、盛伟等同志为副组长,党政办、环保所、环卫所、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中队、社管办、文明办、创卫办、综治办、市区交警中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卓凌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社管办,联系电话:0577-61220017。

(二)责任分工

社管办:全面负责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的牵头工作,联合相关科室及职能站所开展垃圾清理、拆违、流动摊贩、无证经营、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道路畅通等整治行动,负责拆后土地、暂时闲置空地等的整理净化、绿化美化工作。负责校园周边无证网吧、KTV、电子游戏厅等游乐场所的排查,严禁持证网吧招收未成年人。负责组织学校、学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排查摸底,和集中整治期间的巡查记录。

行政执法中队:负责违法建筑、流动摊贩、垃圾乱倾倒乱堆放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整治。

环保所:负责密切掌握涉排污企业的排放动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制止涉废气、废水、噪音等污染现象,特别要管控好“偷排、漏排”行为,彻底拆除非法窝点生产设备。

环卫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整治学校周边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窝点一律予以取缔,扣押产品,查封经营场所,加强日常巡查,严格规范持证照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等商户的经营行为。

文明办:负责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将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建设综合环境整治中,综合协调联创办及成员单位开展整治。

创卫办:负责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将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纳入巩固创卫成果工作中,综合协调创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

市区交警中队:负责整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完善天成街道辖区内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打击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行为。

学校: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秩序问题排摸、上报,要做到一有发现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时刻关注整治进度,一旦看到整治到位,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落实本校门口周边的“门前三包(包秩序、包绿化、包美化)”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各学校和有关职能站所要把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人抓、有人管,重推进、重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人。要落实整治提升的工作资金、督查考核等保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确保整治后净化绿化美化到位。

(二)明确职责,协同推进。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辖区内各项整治行动的牵头职责和协调职能,各有关职能站所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能,确保执法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职能站所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必要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既定任务的完成、既定目标的达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一周一小结一上报,每周四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治进度。

(三)健全机制,完善奖惩。健全学校排摸上报、办公室分解交办、职能站所整治落实、督查反馈销号的系统性、“闭环式”工作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对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及时予以表彰;对排摸不仔细、上报不及时、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采取相应的纪律惩戒措施;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校园周边发生重大事故、影响“五城六市”创建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抄送:市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办,市教育局。

天成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印发

乐天办〔2017〕86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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