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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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沈林杰 副组长:林 强(市府办) 倪海云(市海洋与渔业局) 成 员: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风景旅游局、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清湾港区管委会和清江镇人民政府、南塘镇人民政府、雁荡镇人民政府、大荆镇人民政府、盐盆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高毅(市海洋与渔业局)为办公室主任。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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