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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1/2017-17832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人社〔2017〕119号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29 16:58:31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17〕37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批示抄告〈关于要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请示〉(乐人社〔2017〕9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2月份起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440元/月。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人社〔2017〕119号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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