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
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部署以来,乐清市根据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迅速采取行动,加强思想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倒排时间表,推进各项整治任务有序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机制。我市制定并出台了《乐清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乐清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方案》,今年先行投入1.72亿元专项用于第一批7个乡镇开展项目建设,投入5300万元用于全市22个乡镇、街道开展城镇环境整治管理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把握整治动态、解决整治难点,协同推进整治进度。 二是梳理职责任务,推进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17个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已全部完成规划方案评审、批复和备案,独立于城区的5个街道已启动整治规划编制;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实施项目共计302个,计划投资额21.03亿元,开工250个,完工147个,第一批计划达标的7个乡镇今年共谋划119个项目,投资额3.87亿元,开工116个,完工70个;南岳镇、龙西乡创成温州市级卫生乡镇,淡溪镇、清江镇、雁荡镇、蒲岐镇、岭底乡、龙西乡等乡镇通过省级卫生乡镇市级技术评估;截至10月底,全市“道乱占”集中攻坚行动已完成整治345个点位;全市第一批计划达标乡镇完成线路“上改下”41.93公里,架空线路梳理388.89公里,入户线整治11328户。 三是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印发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村双委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印发传单、入户宣讲、主题联欢晚会等形式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对整治过程中的典型做法、优秀经验进行广泛宣传。整合广播电台、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种媒介资源,开展了多维立体的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共印发《乐清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简报》21期,并有多篇新闻稿件被浙江在线、温州日报、温州晚报等媒体录用刊登。 四是建立考评体系,严格定期整改。以《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验收暂行办法》为指导依据,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经验以及乐清实际进行创新,制定了一套具有乐清特色的小城镇整治测评体系。根据考核测评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每月开展考核。同时,将每月检查结果,按得分进行排名在本级媒体专栏通报,形成月度问题清单要求乡镇、街道定期整改。通过测评体系的运作,调动了我市各乡镇、街道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个镇街之间逐渐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 五是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整体推进。我市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地域区位不同、经济发展差异等特点,形成“山海两线”整治方向。其中,选取柳市、蒲岐、南岳、雁荡为一条线,依托高速出口近便和临江临海的区位优势,强调定位精准、特色突出,有效提升城镇环境、城镇秩序和城镇形象,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淡溪、岭底、龙西为另一条线,依托青山绿水自然资源,结合自身不同文化背景,通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各自的旅游特色,做大做优景观旅游、人文旅游、红色旅游等文章,串珠为链,形成乐清乡村休闲旅游一条线。柳市作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样板镇,以打造现代、整洁、生动又体现工业文明的样板为目标,对城区10余条主要道路街景立面进行改造,通过铺装全新人行道、结合改造LED景观和路灯照明、混合提升绿化带乔灌木、立体式亮化墙体和统一设置店招广告等举措,使镇内总体环境面貌显著提升。蒲岐镇围绕临港古镇主题,将打造旅游、活力小镇为目标,以“八个一”工程(即一条主干道、一个主入口、一条河、一条街、一个农贸市场、一个公园、一个社区、一个广场)为突破口,重点挖掘古镇物质文化遗产,打造精品线路,营造浓厚的古镇文化氛围。 六是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整治成效。在保障全市除主城区外22个乡镇、街道整治管理和建设项目资金的基础上,积极指导、协助乡镇、街道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整治资金构成。通过召开在外党员、能人志士座谈会,赴外地商会汇报介绍重点项目、整治思路等方式,广泛调动在外乐商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目前已筹得近3000万元社会整治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