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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我市2017年度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30/2017-179127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旅游、服务业综合类
  • 文号:
  • 乐体老〔2017〕17号
  • 发布机构:
  • 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7-12-07 14:08:43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老年体协单项协会:

         2017年,我市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广大老年朋友在温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的大力支持和乐清市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体育局关于浙江省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通知》精神。把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体育健身活动纳入老体协重点工作和任务,一年来老年体育健身项目不断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了一批老年体育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老年体育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授予乐成街道老年体协等12个单位“2017年度乐清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岩凤等15位同志“2017年度乐清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附件:2017年度乐清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乐清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2017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温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乐清市体育局。

        乐清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2017年12月7日印发

 

        乐体老〔2017〕17号关于表彰我市2017年度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aip

        乐体老〔2017〕17号关于表彰我市2017年度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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