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12-07 信息来源:计划财务科 字体:[ ]

各地市教育局: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告,要求:
1. 各地各校将超过公示时间的受助学生信息立即在教
育局、学校、专业(系)等各级所有公示渠道撤下。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此事,马上通过网上检索等各种方式核查所属学校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一经发现,要求其立即进行处理。
2. 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资助信息,必须将公示信息中含
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全部删除。
如我中心在12月8日以后发现再出现此类信息,直接进行通报批评。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