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教育局: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告,要求: 1. 各地各校将超过公示时间的受助学生信息立即在教 育局、学校、专业(系)等各级所有公示渠道撤下。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此事,马上通过网上检索等各种方式核查所属学校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一经发现,要求其立即进行处理。 2. 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资助信息,必须将公示信息中含 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全部删除。 如我中心在12月8日以后发现再出现此类信息,直接进行通报批评。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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