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学〔2017〕27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2017〕34号)和《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单位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乐教〔2017〕81号)精神,决定对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单位准入目录资格进行公开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含餐饮管理服务)。 (二)具备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具备2年以上食堂经营管理经历(具备“4D”厨房管理经历的企业食堂经营管理经历可放宽至1年),有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食堂经验。 (四)具有实施“4D”、“五常法”、“六T法”、“HACCP”等管理模式的能力。 (五)企业法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年内在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记录的。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19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乐成公安东路104号教育局学生科。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从事2年以上食堂经营合同原件。 (四)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年内)档案、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等资料。 (五)报名时上交报名表和承诺书各一份(纸质材料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并附电子稿(自备U盘)。 (六)证明报名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审核方式 对报名材料进行书面形式审核后,市教育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相关各界代表组成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经综合评分后确定准入目录名单,并在在乐清市教育网上公示。 五、有关此次报名事宜咨询电话 电话:0577-61526715。 附件:1.乐清市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单位准入资格报名表附件1.乐清市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单位准入资格报名表.doc 2.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docx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