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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和部署,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中心,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促进机关效能、加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云彪任组长,各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机构、有计划、有方案、有目标,有专人负责,为我局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制度建设,依法推行政务信息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及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实行“谁发布,谁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及时填写《乐清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交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再经分管、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发布。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发布391文件,属于主动公开277个、不属于公开114个。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及时整理,予以发布,基本保证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布的信息,大多涉及救济救助、优抚安置、社团登记、殡葬改革、老龄事业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丰富了全市民政共享资源,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参照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我们建立了《乐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的程序和责任,并将受理、经办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网站和其他载体向社会公开。同时,落实专人,定期查阅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后台的《依申请公开受理》栏目,以便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网站上提出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今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通过不断完善《乐清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乐清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单位等。2016年我局未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建立了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对制发的公文按照公开属性、标题、文号、成文日期、发文机关等要素每季度备案一次,做到清晰明了、准确无误。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差距,如: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措施还有待规范和完善;计算机操作平台的水平和技能还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等。 (二)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尤其要抓好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和年末考核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竞争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促进信息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三)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搞好政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反映民政工作新思路、进展情况、经验和问题,特别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分析,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提高对政府信息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水平,更好地为民政事业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建设乐清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扩大影响,促进民政信息资源共享。
乐清市民政局 2017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