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普〔2017〕9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城东二中违规招生的通报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了规范我市学校办学行为,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招生纪律,并对全市初中学校违规招生情况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乐清市城东二中不按规定,擅自于3月12日上午在校内组织进行小升初招生考试,扰乱了我市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16〕5号)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重申严禁违规提前招生和寒假有偿补课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对乐清市城东二中的违规招生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希望全市中小学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按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核准的方案组织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招生。
2017年3月13日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