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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防办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人防办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16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人防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结合我办实际,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人防工作特殊性,由办主任亲自把关,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我局始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办主任办公会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科室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内容,领会其立法精神、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办主任办公会议上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负责工作人员,金道华副主任为分管领导,设综合科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机构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各科室尤其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具体负责的业务人员参加了全市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增强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操作。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升了全局人员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我们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制度,及时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断规范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建立完善了《公文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了规范,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四是抓好保密管理。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予以公开,制作公文时同步审查该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该公文属主动公开公文、依申请公开公文或者不予公开公文类型。没有出现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政府信息损坏、灭失的现象。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做好保密审核和管理,重点抓好涉密文件管理,认真做好有关统计数据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的保密工作,从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人防办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6年公文类政府文件有29件,其中政策部门文件主动公开4条;不公开25条。其他政务动态信息18条,其中工作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办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办未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办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涉密性较强。由于人防属于准军事化管理部门,较多的信息涉密,因此在公开相关信息中把握涉密的尺度至关重要。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较新的制度,如何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还需进一步摸索总结。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发布暂行规定》、保密知识等的学习宣传,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科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效。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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