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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考务实施细则
时间: 2017- 03- 14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字体:[ ]

为保证温州市 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试形式、时间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实行人机对话,通过计 算机一次性完成考试,全自动化处理。考试时间为5月6日、7(一天半),每天分5 个时段,每半天时段之间的间隔为5分钟,前四个时段分3个批次,最后一个时段分2个批次,共14个批次。每个批次考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实际考试时间约为22钟。每批次考生人数为 25人,同一考场除尾数批次外,其它各批次考生人数应保持一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周六                    

周日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第一时段                    

13批次)                    

8:3010:00

第三时段                    

79 批次)                    

13:3015:00

第六时段                    

1517批次)                    

8:3010:00

备用时段                    

13:30-结束                    

第二时段                    

46批次)                    

10:0511:35

第四时段                    

1012批次)                    

15:0516:35

第七时段                    

1820批次)                    

10:0511:35

第五时段                    

1314批次)                    

16:4017:40

备用时段                    

17:45-18:15

二、考点设置    

(一)考点设在各县(市、区)按照(温教办考函〔2017〕 11 号)文件要求上报并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考点计算机及 相关软硬件配置均须符合该文件公布的计算机及网络配置要求。

(二)考点布置要求合理、周到。各考点应统一设置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XX中学考点”标志。除在醒目 处张贴考场分布图,对出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路线作出清晰 指引外,考点还应同时公布考试批次、时间、考生守则、举报电 话、违规处理办法等信息,并在考试区域(含候考室、备考室、考场及进出场沿线有关地段)合理设置警戒线,与考试无关的人 员一律不得入内。

(三)每个考场需要配备一个候考室和一个备考室,每个候 考室、备考室、考场门口都要有醒目的考场序号和本考场每批次的考试时间。备考室桌角设置编号,考生对号入座;考场外设置物品摆放处;考场内墙壁上、黑板(白板)上须无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考点应有专人负责把关考场的入口和出口,对本时段内未考学生实行封闭管理,已考学生须及时带离考试区域,避免与本时段内未考学生接触。

(四)考场内考试用计算机和备用计算机座位须按照一隔一 的方式进行设置并编号(考试机:01—25,备用机:262728……),同时确保座位号奇、偶相邻。个别考点如因条件限制 无法确保一隔一设置考试座位,须确保两台考试机之间距离大于80 厘米。每个考场内必须保证10%的备用计算机。三、考点组织机构 考点须建立以校长为主任的考试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做好考务、保密、保卫、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每个考点设考点主1 名、副主任1 名,每个候考室设男女管理员各1名,每个备考室设培训员和管理员各1名,每个考场设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1名,此外,每个考点还需配1名系统操作员备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点主任和考务工作人员须由市、县(市、区)教育 局进行资格审核,培训合格后统一聘任。

(二)候考室管理员负责考生点名登记,维护秩序,杜绝考 生将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同时对需上厕所的考生陪同前往,分批次带领考生到备考室。

(三)备考室管理员负责核对考生身份(包括姓名、准考证 号、座位号和照片等),签到及维护秩序,按规定时间带领考生到考场门口,并将《考生签到表》交考场监考员。

(四)备考室培训员负责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系统使用方 法及注意事项的培训。

(五)考场监考员须由非本考点学校非初中英语教师担任, 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六)考场系统操作员须由本考点学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信 息技术教师担任,如需借用其它学校的信息技术教师,需经过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批准备案。    

(七)有直系亲属当年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任何考务工 作。

(八)考点主任、监考员、系统操作员、培训员、管理员和 其他工作人员须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错误性质严重的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在考试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进入考试区域一律佩戴 相应证件上岗。

四、试卷管理    

(一)所有考场每个时段使用A、B、C、D四套试卷,加 上备用时段试卷,一天半共有 36套试卷可供使用。每个考生所用具体试卷由其所处时段及所在考场对应的座位号确定,每4座位号相邻的考生均使用不同的试卷。    

(二)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于考前两天到市 教育考试院领取试卷“加密狗”及其它考务材料,于考前一天将 试卷“加密狗”等分发给各考点。所有考点学校于考前一天从市 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网址下载试卷,并在每天各时段用“加密狗” 打开相应时段的试卷(各考点必须保证监考机的系统时间与北京 时间相一致)。

(三)考试当天开考前 40分钟系统操作员和监考员同时到 考务室领取考试材料袋(内含试卷“加密狗”及其它考务材料),每半天考试结束后,系统操作员将考试回收数据通过连接互联网的专用计算机(不得直接使用监考机)上传至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服务器,待传输完毕并返回校验成功的信息后,将试卷“加密狗”装入“加密狗”专用袋(不需密封),在考场妥善保管,考场锁门并贴上封条,考试每半天操作方法同上。    

如因考点网络故障或速度限制无法在半小时内传输完毕,由 系统操作员将考试回收数据备份至 U盘并校验(只备份当前半 天数据,U 盘由考点自行准备),装入考点学校信封,并用市教 育考试院下发的 U盘装袋密封条密封,系统操作员与监考员在 封条骑缝处签名,同时将试卷“加密狗”装入“加密狗”专用袋(不需密封),一起交值班室人员送考点值班室保密柜保管,值班室需两人及以上值班(夜)。    

(四)全部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加密狗”、已用和未用的 U盘装袋密封条、《考生签到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重 考考生情况登记表》《缺考考生确认表》《“加密狗”交接手续 表》《考点情况反馈表》装袋密封签字后上交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

五、考试流程    

(一)考前准备

1.安排考务 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在中考报名结束后,按    

规定日期将考生信息进行汇总,设置考点和跨校考试信息,通过考务软件进行试场编排,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将全市编排数据汇总审核后报考试技术方进行加密和数据转换,于考前三天将转换后的考务编排结果发给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于考前两天将考场编排、考生准考证等下发到各学校。    

2.制定考试秩序册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地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秩序册,并于考试两天前下发到各考点。秩序册内容包括:    

1)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2)县(市、区)教育局向考点派出的巡考人员;

(3)各考点负责人;

(4)安排外派监考和对口检查人员;

(5)考务流程和要求;

(6)考点及考场安排表;

(7)监考教师须知;

(8)考生须知;

(9)违规处理办法等。

3.检查考点 考前一天上午,各考点学校须对照《考前准备和检查流程单》    

(见工作手册),按要求认真检查机房的软硬件配置情况,同一天下午,备用系统操作员到对口学校检查对方的考场准备情况,检查完毕签字上报,并封闭考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选派监考员、系统操作员和巡视员

1)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选聘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 每个考场安排一位非所在考点学校的非初中英语教师担任监考员、一位考点学校的信息技术教师担任系统操作员,同时每个考 点安排一位考点学校的信息技术教师担任备用系统操作员。

2)组织考试巡视组。考试期间,县(市、区)教育局派 出巡视员到各个指定考点巡视。巡视员必须明确职责,自始至终做好巡视工作。

(二)考试过程

1.第一时段考前30 分钟,系统操作员启动监考机;同时打 开所有考试机,启动考试机上网络版客户端程序,做好考试准备。    

2.每时段第1批次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第2、3批次(第五时段和第十时段指第2批次)进候考室时间比本时段第 1批次进候考室时间推迟半小时(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7)。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接受点名,等候考试;迟到超过报到时10分钟不得入场,取消本年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资格。    

3.每个时段开考前10分钟,系统操作员在监考机上导入该 时段使用的A、B、C、D四套试卷,并按规则分发试卷。

4.每个批次开考前25分钟,考生进入备考室,接受身份核 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和照片等)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然后接受考前培训。    

5.备考室管理员在开考前5分钟带领考生到达考场,在考 场门口将《考生签到表》交监考员;考生将随身物品放在考场外物品摆放处,在指定座位就坐并将准考证放在座位左上角。监考员核对考生准考证。

6.上述程序完成后,系统操作员点击考场服务器上允许登 录”按钮,考试机自动启动考生登录界面。

7.考生输入准考证号,计算机显示该准考证号所对应的考 生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照片,考生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 进入设备测试。设备测试完成后,系统进入等待考试开始界面。

8.当开考时间到达时,系统操作员下达开始考试指令。考试机进入开考倒计时状态,并在5秒钟倒计时结束时正式开始 考试。

9.开考后,如有缺考考生,系统操作员对照《考生签到表》 以及监考机主界面的考生列表,在监考机程序的考生信息栏中, 右键单击缺考考生姓名后选择标志设置,在事件类型栏中选取[缺考],在处理结果栏中选取[取消考试资格]。

10.听力考试时,考生只需使用耳机收听题目,并用鼠标点 击正确答案;口语考试时,考生只需对着麦克风答题,考试设备会自动对考生的口语回答进行录音。

11.考试过程中考生可以注意主界面右下方的倒计时显示, 以便合理安排答题时间,控制好答题节奏。

12.考试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考生须立即举手报告监考 员解决,不得自作主张操作机器程序。考试完毕后再报告意外情况的,如无监考教师证明,一律不予承认。

13.监考员发现考生严重违纪时,经和系统操作员共同确认 后,由系统操作员在监考机程序的考生信息栏中,右键单击该考 生姓名后选择标志设置,在“事件类型”栏中选取[违规],在处理结果栏中选取[上报待处理];另外,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 中注明违规情况,并向考点主任汇报。本批次考试结束后,考点 主任、监考员、系统操作员与考生本人均须在该登记表上签名。

14.考试结束时,考试机将自动上传答卷,考生须等待数据 信息上传完毕。当考场所有考生都完成上传答卷后,系统操作员 在监考机上点击[考试完毕]按钮,考试机即结束工作,并在界面 上显示考试完毕,考生请退场……”的提示信息。考生看到该信息后,方可按照监考员指令离开考场。离场时不得关闭考试机。

15.上一批次考试结束、考生离场后,系统操作员只需点击 [继续下场]按钮,即可调入下一批次考生的信息。待下批次考生进入考场后,即可点击[允许登录]按钮,允许考生登录。如此循环,完成本考场全部批次的考试。

16.如果因设备故障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参加原定 批次的考试,须安排该考生参加下一时段或备用时段的考试。备用时段试卷的启用,须经当地招办批准。

(三)考后工作

1.所有时段考试结束后,系统操作员通过监考机系统导出    

《缺考考生确认表》并打印,对照《考生签到表》核对无误后签字。同时将考试回收数据在监考机上做好备份,将试卷加密狗与填写好的《考生签到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重考考生情况登记表》《缺考考生确认表》一起上交给考点主任。系统操作员在考试结束后的 20日内,不得对监考机进行初始化操作,不 得清除监考机和所有考试机上的任何数据信息。如确须还原考试机,可将每台考试机和监考机上相关考试数据备份至移动硬盘并交学校教务处封存保管,但监考机不得还原。

2.考点主任当面清点并核对考场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提交 的试卷“加密狗”和各种表格,连同已用和未用的U盘装袋密 封条、《“加密狗”交接手续表》《考点情况反馈表》一起装袋 密封并加盖学校公章。

3.密封后的资料袋须在考完当天由考点学校派专人(两人及以上)上交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

4.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所有考点上报的相关资料收齐后,自备移动硬盘将因网络故障或速度限制而使用 U盘的考点的考试回收数据汇总,同时根据各考场考试材料袋封 面上的批次数、应考学生数、未考学生数等信息填写《考后信息 统计表》,连同相关材料于考后一天内上交市教育考试院。

5.考后一周之内,市教育考试院在考试技术方的协助下对考试数据进行统一处理。

6.考后十天,市教育考试院将考试成绩下发到各县(市、 区)招生办(考试中心)。

六、成绩通知、复查    

(一)成绩通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工作 全部结束后,经市、县(市、区)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考生报名所在学校于考后两周之内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

因听力或口语表达障碍需申请免考的考生,可凭残疾证或县 级及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及其相关资料,于学业考试报名时向毕业 学校提出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的免考书面申请,经县(市、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审核批准可免试。其英语单科成绩按英语笔试成 绩×1.333”进行换算。

(二)成绩复查。考生如对所公布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公 布后三天之内到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申请并填写复 查表。申请复查的学生须清楚填写所在区域及考点、考试时间及 考场、准考证号、姓名等事项。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于成绩公布后一周之内将申请复查学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进 行复查。

附件:1.考点主任职责

2.监考员职责

3.系统操作员职责

4.候考室、备考室工作人员职责

5.巡视员职责

6.考生守则

7.考试实施时间表

8.考生签到表

9.重考考生情况登记表

10.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

11.考点情况反馈表

12.“加密狗”交接手续表

13.巡视记录

14.考后信息统计表

15.免考考生汇总表

16.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

1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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