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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监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监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乐清市监察局编制了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清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A904室,邮编:325600,联系电话:0577-61880909,电子邮箱:yqjw707@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各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在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方面进一步保证和充实。 (二)突出重点、主动公开。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公开内容基本涵盖了我局适宜公开的政务内容,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完善程序,强化督查。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认真配合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更新和充实单位网上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2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6年,纪委监察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宣传教育、财政预决算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2016年,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下面的监察局子板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 2.相关公文。市监察局发的各类文件、纪检监察信息及乐清纪检监察网上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单位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同时,并配备了专门办公场所和专门人员,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6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计划2017年将从以下二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机关各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