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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和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7-04525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发〔2017〕1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3-16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围绕“平安乐清”建设总目标,攻坚克难、务实苦干、主动作为,消防工作成效明显,实现了全市2016年度火灾形势平稳向好的态势。前阶段,市考核组对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2016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通报如下:

  经考核评定,2016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为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柳市镇人民政府、虹桥镇人民政府、磐石镇人民政府、蒲岐镇人民政府、南塘镇人民政府、大荆镇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盐盆街道办事处、天成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为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风景旅游局、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供电局、北白象镇人民政府、淡溪镇人民政府、南岳镇人民政府、清江镇人民政府、芙蓉镇人民政府、雁荡镇人民政府、湖雾镇人民政府、仙溪镇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翁垟街道办事处、白石街道办事处、石帆街道办事处、岭底乡人民政府、智仁乡人民政府、龙西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合格单位为市市政公用建设局。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民政局等23个先进单位和张东等5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名单详见附件)。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夯实消防基础工作,强化工作措施,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全力打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1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3个)

  (一)市直部门

  市民政局 市安监局 市卫计局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虹桥镇人民政府 磐石镇人民政府

  蒲岐镇人民政府 南塘镇人民政府

  大荆镇人民政府 乐成街道办事处

  盐盆街道办事处 天成街道办事处

  (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

  柳市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  淡溪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

  清江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

  (四)公安派出所

  虹桥派出所 翁垟派出所 七里港派出所

  (五)专职消防队

  开发区(盐盆)专职消防队 雁荡镇专职消防队 

  乐成街道专职消防队

  (六)微型消防站

  柳市镇上园村微型消防站 北白象镇白塔王村微型消防站虹桥镇建强村微型消防站

  二、先进个人(58名)

  张  东 郑旭荣 陈琼飞 蔡  杰 茅晓华 王  欧 

  邵秀存 吴  斌 刘明进 徐招来 余恭胜 刘  杰

  林  强 杨  志 朱韩峰 杨良志 肖周勇 梁  慧

  詹必峰 南  海 卢国平  陈建余 陈纪承 陈茶际

  叶星前 林昌雪 郑莉燕 赵  特 陈炳象 吴晓飞

  王南冥 钱雷洲 王  博 吴天顺 朱晓明 傅年双

  林君武 黄道敏 张琴霞 刘素英 郑志锋 包建克

  刘建宇 陈俊杰 梁志林 朱余乐 管青福 陈多坤

  黄  武 章智华 陈建武 陈  玲 黄信江 李曙芒

  倪成永 徐  军 倪成杰 郑剑佩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发〔2017〕18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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