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乐清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坛新秀 教坛中坚 教坛宿将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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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政〔2017〕11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乐清市第五届中小学 教坛新秀 教坛中坚 教坛宿将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组织实施《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温政办〔2016〕96号),培养和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构建老、中、青教师专业成长的激励机制,促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教人函〔2017〕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乐清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简称“三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名额 第五届“三坛”评选名额共180名,其中定向评选30名(定向推荐名额不足的,核减定向评选名额)。推荐名额共270名,其中定向推荐名额45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中小学“三坛”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业务水平高,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创新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大胆进行教改实验。近五年(时间截止到2016年底,下同)撰写过较高质量的论文、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一篇及以上(乐清市级以上公开发表或获得乐清市三等奖以上),或出版过教育专著。 (五)学历达到合格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六)申报定向评选的对象为农村学校教师、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民办学校中参加人事代理教师;评上后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的教师(随迁关系),乡村学校教师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 (七)乐清市骨干班主任、乐清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乐清市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分别担任班主任5年(班主任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底,下同)、10年和1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可以按德育申报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和教坛宿将。 (八)近5年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中小学“三坛”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教坛新秀 年龄在35周岁(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任教满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原则上曾获乐清市级学科骨干或乐清市优质课一等奖、温州市优质课二等奖以上; 教坛中坚 年龄在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教坛宿将 年龄在50周岁( 班主任年限认定 (一)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团委书记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技术、学生社团、社会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咨询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指导教师,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学生实践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年限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二)申报德育“三坛”的班主任年限,须为正职班主任。 (三)从 四、评选办法 中小学“三坛”的评选,采用基层推荐、考核初评、评委会终评的办法进行。一是由个人申报,经学校考核推荐。二是学区(市属学校)组织考核初评,课堂教学水平面试考核结果要严格按比例定档,并根据推荐指标上报市教育局;三是市教育局组织相应的考核评审组,对被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评审,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乐清市级“三坛”,对其中符合温州市第五届中小学“三坛”评选条件和要求的,推荐其参加温州市中小学“三坛”评选;四是历届温州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和乐清市“三坛”或乐清市名师的对象可直接申报参评温州市级“三坛”,并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教人函〔2017〕37号)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直接填写温州市报送材料,详见温州教育局文件),与本届乐清市级“三坛”进行联评,最后确定推荐对象上报温州市教育局。 定向评选的市级“三坛”教师,须在本校服务至少5年或评上后随迁关系到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则取消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各学区和各校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推荐条件,严格程序,民主公开,逐级评选。学区和学校要将推荐人选考核内容、综合材料在本学区、本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 (一)2017年4月7日前,各学区、学校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贯彻“三坛”评选的精神,并组织考核、评审,确定推荐对象。 (二)2017年4月17日前,市教育局完成乐清市级“三坛”考核、评审工作,并确定温州市级“三坛”推荐对象。 六、报送材料 (一)乐清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申报表(一式2份); (二)乐清市第五届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考核评价综合表(一式5份); (三)乐清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推荐人选一览表(书面形式一式1份加盖公章,并按Excel文件格式发送电子邮件);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有关材料。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推荐对象名单及考核材料(包括直接参评温州市级“三坛”对象)上报学区,由学区统一上报教育局政工科,市属学校、民办学校直接上报教育局政工科。联系人:教育局政工科连忱滨,联系电话:62529901;邮箱:yqzgk62522082@qq.com。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级“三坛”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乐清市中小学“三坛”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以及温州市级“三坛”的推荐工作。 评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学区、市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省、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乐清市第五届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推荐 名额分配表 2.乐清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 将申报表 3.乐清市第五届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综合 业绩量化评分标准 4.乐清市第五届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考核 评价综合表 5.乐清市第五届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推荐 对象一览表 6.乐清市第五届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推荐 对象申报材料清单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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