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0/2017-136663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办)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办)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 03- 31 09 : 21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同步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办公室作为承办部门,做好信息的收集与筛选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及基层分局根据市局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配备好专职联络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加强落实。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积极协助市府办做好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规范主动公开流程。在电子公文系统中设置公开选项,科室在发文时必须选择“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对依申请和不公开公文必须注明理由。同时,进一步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及时、有效。 

  (三)多管齐下,拓展渠道。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的原则,积极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办税服务大厅作用。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等,设置资料索取架和咨询台,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减免税事项、行政收费标准等内容,公开税务征收、稽查、行政处罚等执法程序,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等。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2016年4月,全市开展了“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的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我局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据省厅、省局及乐清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涵盖了财税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办事指南的7大类18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政府信息,共计141条信息,其中公文类信息126条,其他信息15条。我局公开的重点是,对外突出公共服务环节和税收执法重要环节,对内突出人事管理敏感部位、财政管理热点事项和行政管理重大决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因财政系统大量存在的下拨资金、补贴的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都未对其公开属性做出明确规定,客观上又确实存在会涉及具体受益企业的商业秘密,甚至涉及WTO贸易规则,贸然公开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此部分文件暂时只能按“依申请文件”予以处理,、导致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够多。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从规范财税行政行为和推进依法治税、为民理财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有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质量。 

  三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是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财税网站的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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