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4/2017-136666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 2017-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环保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环保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 03- 31 11 : 04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构。已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确立了分管领导,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检查、审核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调整各科室、站所的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全局和各科室、站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召开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讨论学习。 

  (三)建立工作制度。按照市有关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经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0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82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428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6年,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依法行政、工作信息、重点领域等七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我局政府信息。 

  2.公众媒体。我局在乐清日报上设立《生态环保》专栏,同时在其他报纸杂志上不定期发布环保相关信息。 

  3.政府公报。通过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乐清生态环保简报、生态建设简报公开市环保局有关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6年我局今年共接受8件依申请公开要求,并在15个工作日内按时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发布人员对信息的栏目归属偶有错误。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2016〕55号)有关要求,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依法阳光行政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网格,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相关科室、站队,明确责任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相关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则公开”,确保环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信息公开质量再有提高。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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