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落实了有关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对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进一步指导和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并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办理好依申请公开和规范标题及分类等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有关工作制度。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完善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完善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完善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四是完善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举报受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2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39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工作信息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单位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局办事处及行政村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本单位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乐清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5件,及时办结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6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够多,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及时性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 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局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细化任务,完善本单位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