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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文件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落实专人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因机构调整和人员调动,从2016年10月起将原市场监管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个政务信息公开账户合并为一个,同时根据局领导班子的调整,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成立了以刘勇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刘东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好专职联络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强调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通过机关学习会集中学习的机会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或派员参加相关主题培训,提升了全办工作人员贯彻《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增强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操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服务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阳光政务的重要内容。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参照市政府制订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制订并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举报受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2个,其中,主动公开类政务信息98条(全年累计发文174个),非公文类政务信息114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各类监督检查,食品许可证公示、食品重点品种抽样检测和综合性评价结果公布、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事项名单公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的公告等内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共公开42条政务信息,主要包括各类监督检查,其中食品重点品种抽样检测和综合性评价结果公布2次,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事项名单公告30次,食品经营许可公示9次,2016年乐清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公告1次。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我局外网或者“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查阅我局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街道、镇政府所在地及绝大多数行政村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乐清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数政务信息22个,按时办结22个,其中,同意公开7个,不予公开15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有1件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结果维持原公开结果。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因机构变动和人员调整,主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特别是动态信息还不够多、频次不够快,科室参与维护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加强落实,拓展公开领域。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科室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按照相关规定,拓展公开领域。 2、加强建设,深化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场监管网站的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3、加强督查,提高公开质量。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有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