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管理人员指令性培训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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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政〔2017〕13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中小学(幼儿园) 校本研修管理人员指令性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校本研修工作,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和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二批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的通知》(温师〔201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中小学分管校本研修的负责人,校本研修管理人员,具备园本研修资格的幼儿园园本研修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校本研修项目制,校本研修项目方案解读与精品课程介绍等。具体见培训课程表。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4月22—23日。 培训地点:乐清市外国语学校。 四、其他事项 请各位参训学员扫一扫附件中的微信群二维码,加入乐清市校本研修微信群,并填写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于 培训内容重要,请参加培训学员按时报到,培训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管理人员指令性培 训报名表 附件 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管理人员指令性培训 报名 表
乐清市校本研修群二维码: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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