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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

发布日期: 2017- 05- 01 16 : 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储备体系建设    做好地方储备粮成品粮库存储备协议的续签工作,并按时做好成品库检查。全年分期分批轮换储备粮12650吨(其中早稻谷9636吨,晚稻谷3014吨),储备油75吨,储备成品680吨。加强对储备粮油的出入库管理,抓好粮情安全普查、“一符四无”鉴定工作,每季度平均检查考核全市20个库点,92个仓间,仓容量43230吨,全年“一符四无”和千分制考核达到958分,实现“一符四无”实绩100%。全市现有地方储备粮39489吨(含成品粮储备680吨折合、省外代储小麦3000吨),此外落实地方储备粮黑龙江省民营粮食企业代储粳稻规模15000吨。

    粮食收购    年初做好粮食调查摸底,调研春耕备耕粮食种植情况,落实早稻订单粮食任务。4月中旬,联合财政、农业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早稻订单工作的通知》,市财政对全年稻麦复种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社员按订单交售地方储备稻谷实行奖励,其中:早稻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每50公斤订单奖励3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240元;一般农户每50公斤订单奖励2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60元。订单内计划数量2.4万吨(其中省储6000吨),订单外按最低保护价收购。确定早稻订单粮食计划2.4万吨,由于受台风影响,本市部分粮食出现倒伏情况,早稻订单粮食收购20232.7吨,发放预购定金25户计196万元。确定晚稻订单粮食计划2911吨,实际收购2934吨。乐清市获得“浙江省2015年度粮食收购先进单位”称号。

    粮食市场化建设    根据省局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要求,年初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粮食需求平衡阶段性调查,本市现状粮食需求总量42.27万吨(其中口粮30.62万吨,工业、饲料和种子用粮11.65万吨),而全市粮食总产量13.64万吨,粮食产需缺口28.63万吨,粮食外销数量14.61万吨,需从外地调入粮食数量43.24万吨,粮食安全稳定形势仍较为严峻。为了培育粮食市场,扩大粮食供应能力,继续加强省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2015年市虹丰粮油集团公司在黑龙江、湖南、安徽和江苏等地建立合作粮源基地面积26万亩。

    粮食物流、加工    全市粮食物流年交易量17.063万吨,成交金额6.81亿元,但大部分粮食经营户的交易量不大。本市粮食加工企业由于加工成本较高,利润低,普遍存在配套粮食仓容紧张、设备老化情况,为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情监测、粮食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应急供应和加工连续性,对全市34个应急网点、4个应急加工点、15个粮情监测点适时、不定期予以粮情监测采集和督查。

粮食产业发展 “放心粮油”店布局进一步合理,粮油经营(加工)骨干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建立了放心粮油店考核和检查办法,一年两次开展放心粮油店质量检测工作(委托温州粮油检测站),撤销了3家放心粮油店,新增了1家放心粮油店。提升全市26家放心粮油店、4家骨干企业、1家配送中心的形象和品质,做到竞争有序、监管有力,完善本市粮食安全市场调控体系的合理布局,提高粮食安全应急供应保障系数。举办第35个“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宣传纪念活动,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需求牵引的消费模式。虹丰集团获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农业龙头企业、2015年度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粮食应急加工店等称号。

    建项目建设。乐清市地方储备粮第二中心粮库位于乐清市南岳(乐清湾港区区域内)总投资约1.71亿元,总用地面积82.07亩,总建筑面积19327平方米,总仓容量5.8万吨,项目正在初步设计审批中。柳二仓原址拆建项目位于乐清市柳市镇,仓容量约3500吨,建筑面积约1914平方米,总投资约1028万元,该项目已立项,正在初步设计中。

    国有资产监管    按照《乐清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若干规定》,规范企业各项资产的处置、投资、担保、出租出借等行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强化资产权属登记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发挥资产效益,实现企业减亏增盈;成立企业国有资产整合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协助企业做好已改制企业资产和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加强粮食企业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考核,按照市政府《乐清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试行法》,考核下属9家粮食企业的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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