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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 2017- 05- 10 15 :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出台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和《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了13个方面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内容,明确了每项改革的时间节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实时动态掌握各项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并加强对改革项目的督促推进。2015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在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新经济业态发展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快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出台了《关于做好乐清市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乐委发〔2015〕17号),明确了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改革工作的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建立了领导机构、信息报送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出台了《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基本完成全市工业企业的分类评价。农村产权、排污权、用能权交易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地、用电、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差别化政策完成送审稿。

规划建设特色小镇   开展特色小镇调研,委托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编制智能电气小镇规划方案;委托温州市经规院编制雁荡山月光小镇规划方案,两个特色小镇于8月11日上报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创建资格。11月17日,雁荡山月光小镇参加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审。智能电气小镇、雁荡山月光镇和经济开发区智慧小镇申报列入温州市特色小镇。此外,在全市还谋划了创富港湾小镇、雁荡山石斛小镇、生命健康小镇、蝴蝶文创小镇。

推进柳市中小城市综合试点改革   3月17日,柳市镇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列入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共61个地区)。全市建立了柳市镇国家级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柳市镇委托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编制了《柳市镇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经市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上报省发改委审核,转报国家发改委备案。9月8日实施方案获省发改委批复,由乐清市组织实施。围绕创新产城融合机制、构建金融服务创新机制、形成土地要素流动创新机制、构建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共享机制、激活城市管理能力增强机制等5方面18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积极为全国中小城市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推进政策性保险工作   1月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乐农房险办〔2015〕1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201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201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在全市17个镇(街道)、908个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全年总承保户数达278104户(其中,低保户1048户),同比增加586户,实现签单保费417.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111.2万元,市级财政补贴167.4万元,农户自负138.5万元。政策性农村农房保险室内财产附加险,2015年参保农户数达175189户,同比增加116175户,实现签单保费175.2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88.1万元,农户自交87.1万元。

4月2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乐农险办〔2015〕1号),2015年承接水稻保险23.38万亩,其中,早稻参保9.95万亩、晚稻参保10.38万亩、单季稻参保3.05万亩,实现保费收入1051.89万元。10月30日,乐清市申请列入全省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试点获省农险办批复。

推进城镇化建设   3月17日,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协调小组对2014年柳市镇小城市培育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6月初公布了考核结果,柳市镇连续第四年被评为考核优秀单位。同时,获得450万元的考核资金奖励,专项用于试点镇的培育建设。出台了《省级中心镇扩权改革实施方案》(乐政发〔2015〕14号),在温州地区率先对柳市镇、虹桥镇、大荆镇3个省级中心镇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等33项权限。根据最新的区域调整,提出了全市都市型功能区设置方案的修改完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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