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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

发布日期: 2017- 05- 10 15 : 32 浏览次数: 字体:[ ]

口岸开放工作   经多方努力,南京军区已正式批准乐清湾港区水陆域对外开放。年初,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和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递交了《关于申请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口岸临时开放的请示》和《关于申请浙能乐清电厂卸煤码头口岸临时开放的函》。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乐清湾港区临时开放工作,2月28日,乐清市政府向温州市政府呈报了《关于要求同意并转报审批乐清湾港区临时对外开放的请示》。温州市政府也多次召集各查验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了乐清湾港区临时开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会议明确了各查验单位临时办公、生活用房选址、数量、大致装修要求。根据各查验单位相关要求,乐清湾港区临时开放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乐清湾港区已基本具备临时开放条件,现正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临时开放。同时启动“一关三检”的大楼、设施、场地及其配套设施相关建设,确保查验配套设施建设与港区建设同步进行,保证港区正式对外开放前查验配套设施满足省部验收要求。

反走私综合治理   一是开展综合执法。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选择重点时间、地区对重点商品开展专项行动。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建立了“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并于5月份和11月份集中开展了反走私“春雷”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开展综合执法50余次,累计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累计出艇、出航30余次,巡航1500余海里,检查各类运输船只300余艘次。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在乐清日报、乐清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对反走私“春雷”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联合联查行动作了专题报道。深入基层,进村入企,通过开展咨询服务、政策宣讲、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进出口企业法人及群众的守法诚信意识。各镇、街道及海关、边防、工商、海事、渔政等有关部门通过播放楼宇广告、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及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分层次、多渠道地向干部群众进行反走私宣传,全年共发送手机短信1万余条,派发宣传单1000份,悬挂横幅50余条,举办宣传座谈会、报告会等10余场次。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自觉性。对典型走私案件,在电视、报刊上予以曝光,加大教育和震慑力度。三是规范企业管理。以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为切入点,坚持以服务企业、促进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开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一方面,通过引导和分析,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确保企业早参加、早行动、早受益。另一方面,开展海关AEO类企业培育工作,加大高资信企业培育力度,帮助企业“资格升级”。 全年共举办进出口企业培训班2期,5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海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落实年度建设任务。对建设地点(地段)、工程进度安排等进行分析、研究,并组织建设单位、设备厂家及边海防部队实地勘察。8月底,完成了蒲岐边防派出所海防非制冷红外探头建设任务,并初步确定在蒲岐北门村建设一座海防主题公园。二是加强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按照《浙江省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海防建设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狠抓项目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照浙海防办〔2012〕1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海防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投入大量经费,确保公安边防大队的县级监控中心和黄华、蒲岐、清江边防派出所监控站以及黄华女子民兵哨所监控站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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