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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渔业

发布日期: 2017- 05- 12 15 : 43 浏览次数: 字体:[ ]


渔业经济产值    2015年全市渔业经济总产出为19.78亿元。其中渔业产值12.27亿元,包括海洋捕捞产值0.70亿元,海水养殖产值 8.85亿元,淡水捕捞产值0.34亿元,淡水养殖产值0.85亿元,水产苗种生产产值1.53亿元;涉渔工业和建筑业总产值6.25亿元,其中水产品加工产值6.10亿元;水产流通与服务业产值1.26亿元,出口贸易额为2600万美元。

水产养殖   全市养殖面积为10059公顷。海水养殖面积8492公顷,其中海上养殖面积976公顷,滩涂养殖面积4745公顷,其它养殖面积2771公顷,由于翁垟、黄华一带围垦工程而导致海水养殖面积减少;淡水养殖面积1567公顷,淡水养殖面积减少是因为“五水共治”期间,一些河道和水库退出养殖,进行生态洁水。

水产品产量   全市全年水产品总产量为6.98万吨,其中海洋捕捞产量2784吨,海水养殖产量61773吨,淡水捕捞产量1894吨,淡水养殖产量3355吨。由于增殖放流和生态环境相对的改善,2015年海洋渔业资源受到增殖放流的红利,产量相对稳定。海水养殖中,鱼类的产量为3685吨,较上年增长35.98%,主要是因为2014年受出口市场价格因素的影响,鲈鱼出口数量下降,导致产量下降,2015年去库存后产量增加,且部分网箱养殖单位通过改造网箱,将以前的小网箱改成大网箱也相对增加了养殖容量;甲壳类产量为5948吨,其中蟹类2733吨,虾类3215吨,较上年增长41.26%,主要原因是2014年虾苗苗种质量较往年差,加上雨水较多,虾类发病率比较高,造成2014年三季度产量下降了23%,2015年由于恢复性增长和养殖技术的提高,一些育苗场开始做工厂化多茬高密度养殖对虾;贝类产量50481吨,其中牡蛎20743吨,蚶类9118吨,蛤类7596吨,缢蛏12958吨;由于推广浅海贝藻养殖,紫菜养殖规模不断扩大,藻类产量为1361吨,较上年增加了近4倍。

苗种生产   2015年,翁垟街道及清江镇两大贝苗生产基地共生产各种贝类苗种603亿粒,比2014年有较大的下降,蛏苗滩涂中间暂苗形势良好。

水产加工业   2015年乐清市水产加工企业积极应对市场,改变生产销售方式,产值和产量实现了双回升,全市水产加工产量为21803吨,产值6.10亿元,比上年产量增加了2509吨,增产13%,产值增加了338万元,增长0.6%。其中全市水产品出口量为5239吨,出口贸易额为2600万美元。全市共有27家水产加工企业及数百户水产加工户,共生产水产冷冻品10679吨,鱼糜制品及干腌制品9909吨,罐制品1065吨,其它制品50吨。

休闲渔业   2015年乐清市休闲渔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主要以渔家乐、垂钓休闲餐饮及休闲渔船为主,西门岛乐园等渔家乐颇受市民欢迎。全年全市休闲渔业产值108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受灾情况   2015年全市渔业受灾面积为2424公顷,水产品直接损失3474吨,直接经济损失12786万元。其中台风、洪涝灾害受灾面积1308公顷,造成水产品损失1435吨,直接经济损失6303万元;污染受灾面积245公顷,造成水产品损失215吨,直接经济损失915万元;病害受灾面积663公顷,造成水产品损失1668吨,直接经济损失3263万元,其它灾害受灾面积208公顷、造成水产品损失156吨,直接经济损失1872万元。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   2015年3月、5月、8月、10月,在全市海域开展了4 次海水质量监测,监测海域面积260 平方公里。3月、5月、10月全部海域为劣四类水质;8月为第四类和劣四类水质的海域面积分别为165和95平方公里,分别占63%和37%,较上年有所好转,第四类水质面积占比升高32%。3月、5月、10月水质无变化。海水中主要超标指标仍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水体富营养化较严重,局部海域石油类超出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中主要超标指标仍为铜,局部海域铬、锌、滴滴涕超出第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共鉴定出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271种,海洋生物群落结构基本稳定。

乐清湾农渔业区、西门岛海洋保护区等主要海洋功能区的水质状况未达到功能区要求,主要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不符合功能区要求的水质指标。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红树林、湿地生境等保护对象总体良好,水质超标指标较上年减少,沉积物质量保持稳定,底栖生物种类和数量增加。

乐清污水处理厂、浙能温州电厂排污口超标排放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总磷、粪大肠菌群和悬浮物。氨氮和重金属的排放量较上年减少,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石油类和砷增加。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仍较差,水质劣四类,沉积物第一类,大型底栖生物未检出。浙能乐清电厂温排水1℃温升最大覆盖面积未达到周边海水养殖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排水口余氯浓度低于0.2mg/L,邻近海域余氯浓度较低。电厂取排水对乐清湾的海洋生物影响表现为数量下降、群落组成有所改变等。

增殖放流  根据《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要求,2015年省下达乐清市增殖放流指标:内陆(淡水)850万尾;近海(海水)600万尾。至年底,乐清市在内陆(淡水)放流瓯江彩鲤苗10万尾、鲢鱼苗30万尾、鳙鱼苗30万尾、河螺苗204.01万尾(粒)、中华绒鳌蟹苗208.22万尾、鲤鱼苗187.36万尾、民间增殖放流花鲢鱼苗1435万尾、鳙鱼苗2266万尾(柳市淡水养殖场)、白鲢鱼苗307.1万尾,合计:4677.69万尾。在近海(海水)放流泥蚶苗1912.08万尾(粒)、鮸鱼苗35.6万尾,合计1947.68万尾(粒)。全年共投放淡、海水苗6438.01万尾,总投资102.19万元,超额完成了2015年的增殖放流任务。

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55人次,检查养殖、育苗场等渔业生产企业124家,对部分养殖场存在三项记录不完善的情况,检查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在初级水产品百日会战行动中,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约谈企业负责人65人,与82户养殖单位(户)签订了《浙江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全年完成各类监督抽检366批次和年度贝类划型抽样54个样品,在检测中发现有一个批次的泥蚶苗种使用违禁药物氯霉素,及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其余检测样品均合格。2015年上报的5家水产企业列入省初级水产品追溯试点,均完成追溯软件和设备的安装,标志着乐清市初级水产品将迈入二维码身份识别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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