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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

发布日期: 2017- 05- 12 15 : 44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5年全市肉类总产量2.77万吨、禽蛋产量 1.43万吨、牛奶产量0.62万吨,畜牧业总产值5.38亿元。年末全市生猪存栏11.37万头、年出栏20.37万头;家禽存栏201.87万只,年出栏255.36万只;牛存栏0.37万头,年出栏0.47万头;羊存栏1.23万头,年出栏2.62万头。

畜牧产业发展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根据乐清市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要求,全面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户),治理和提升准、限养区内养殖场(户),助力产业层次提升。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推进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畜禽排泄物的统一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筹建包括乐清市由由畜禽排泄物收集服务有限公司在内的4家企业开展农牧结合生态消纳工作。三是强化政策保障,落实畜牧业惠农扶持政策。出台了包括后备母猪补贴、良种引进补贴、畜禽排泄物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以及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补助在内的一系列畜牧业扶持政策,引导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畜牧业。全年全市共创建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示范场5个,创建温州市级设施化改造与提升示范场建设项目2个。

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以“五水共治”工作为契机,按照《乐清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整县制方式开展全市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牛1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以及重点区域的其他规模畜禽养殖场。整治目标是按照《乐清市畜牧业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拆除工作,以及准养、限养区内养殖场的治理提升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拆除养殖场366家,共拆除面积17.29万平方米,减少生猪存栏5.53万头;治理提升养殖场105家,全部实现“一场一策”。同时,根据《关于做好“五水共治”畜牧污染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关闭拆除场合治理场的验收工作,并先后落实下发财政补助资金共计3464.53万元。

H7N9禽流感疫病防控  做好家禽产地检疫及相关监管工作,对全市辖区内所有活禽交易市场、家禽养殖场(户)进行排查,全年共排查各类家禽养殖场(户)452家、村(居)831个,排查存栏家禽159.29万只,督促养殖、屠宰、加工等环节业主落实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提高了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频率,通过定期定点采样和日常监测,确保疫情预测预警的准确性。2015年共检测H7N9禽流感血清样品1153份,咽喉、泄殖腔拭子1163组,并对发现的死鸟全部开展检测工作。对在监测检查中发现以及平时接报的可疑疫情,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予以扑灭。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2015年全市共使用猪口蹄疫苗78.94万毫升,免疫注射生猪18.56万头;使用牛羊口蹄疫苗5.17万毫升,免疫注射牛羊1.81万头;使用禽流感苗316.5万毫升,免疫注射家禽179.79万只;使用猪瘟苗44.64万头份,免疫注射22.32万头;使用猪蓝耳病苗23.4万头份,免疫注射猪12.78万头;超额完成了全年重大动物疫病计划免疫任务数,从而确保了规模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疫病的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此外,全面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全年下发防护服890套、消毒威3.1吨、手套920副、口罩1060个。

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  严格执行动物及其产品调运制度,规范调运监管行为,全年共备案审批1598批次,报验及目的地核查1137批次,查处未备案调入违法案件1起,跨省引进乳用及种用动物检疫报批7批次。

检疫管理  督导落实检疫申报受理制度,规范“先申报、后受理、再检疫”的工作程序,努力做到受理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件件有申报。重点抓好同步检疫制度的落实和动物检疫档案的健全,把好生猪入场查证验物、准宰许可、同步检疫、加标出证和无害化处理“五关”。2015年全市共检疫生猪22.45万头,检疫产地生猪6.9万头,检出不合格生猪286头,全部予以无害化处理。

肉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开展了乐清市肉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了畜禽养殖场86家,全面惩办使用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物的行为,重点打击非法收购和贩运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并加大了对“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对养殖场(户)进行“瘦肉精”现场检测,全年共实施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2245头份,没有发现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的行为。

动物卫生案件查处  规范动物卫生案件办理程序,严查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违法行为,严查因违法经营引发重大动物疫情传播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严查畜禽养殖场(户)违法使用畜牧投入品事件,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6月,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持证动物诊疗机构规范经营情况大清查,行动中查获无证开展动物诊疗活动机构一家以及不规范使用病例、处方的动物诊疗机构一家。加大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力度,严禁无检疫证明、无畜禽标识的动物进入屠宰场,做到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及时。2015年全年共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行为10起,立案10起,结案7起,罚没款14864元。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选址大荆镇蒲湾村建成乐清市畜牧业综合利用服务中心一所,落实了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12月3日,联合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和中国人保乐清分公司召开了乐清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实施工作会议,和中国人保乐清分公司合作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形成从病死猪源头到无害化处理无缝对接,从源头上解决了病死猪销售、丢弃等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基层畜牧兽医分所建设   8月,经市编办发文核准,在大荆镇、虹桥镇、柳市镇和城区内增设了4个基层畜牧兽医所,核定事业编制20名,并完成了第一批公开招录事业单位编制干部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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