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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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司法所(分局):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和年初计划,近期我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工作者协会对全市开展了第一季度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面对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敏感时期,各基层司法所(分局)顺利完成各项安保任务,未出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非法访等现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新增社区服刑人员160,名,期满解矫230名,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005人,其中缓刑810名,假释146名,暂予监外执行48名,管制1名。一季度,接受社区矫正审前调查75件,办理迁居24人次(迁出14人次,迁入10人次),给予警告16人次,提请治安处罚1人,提请收监执行4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方面 1、部分司法所未按照新标准整理归档,且个别司法所未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到提供的思想汇报、个别谈话等材料及时归档,甚至出现个别社区服刑人员档案长达一年未归档。个别所出现严管对象未实行每半个月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个别谈话教育。 2、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等级变更后,未及时变更矫正方案,走访、学习等材料未及时更新,部分档案材料如矫正责任书、月度考评表等司法所未盖章,工作人员未及时签字。 3、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迁居,特别是审前调查、警告处罚相关材料,大部分司法所未对相关材料及时整卷归档。 4、系统平台电子档案不全,存在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文书、信息录入不全等问题,特别是走访等信息,一次性补录痕迹明显。 (二)系统网络巡查方面 1、定位手机覆盖面不高,全市现定位手机覆盖率为83%,个别司法所没有按照90%以上的比例进行配备,个别所甚至配备率不足50%。同时抽查定位手机,有存在人机分离、关停机等现象,社区服刑人员未按规定随身携带和确保定位手机保持通畅。 2、司法所未落实专人对系统提示的待处理进行每日巡查,导致出现待处理事项未能及时处理,同时对系统网络巡查大部分司法所未进行登记。 3、重点人员电子腕带配备不到位,未及时跟进予以配备,系统网络上未录全配备对象相关信息,只显示腕带编号,未显示姓名等信息。 (三)日常管理方面 1、请销假方面,存在个别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理由不充分、过于频繁、7天以内商务外出请假较多等问题。同时请假申请材料上传不全,如缺少疾病症断书、陪同亲属就医的未有亲属关系证明等。对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未能明确告知其必须限期到所销假,导致出现请假人员外出后以车票买不到等理由申请延期等现象。 2、个别司法所未及时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月度考评,甚至2016年的月度考评都有未完成,严重影响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特别是对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服刑人员,如其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收监执行,月度考评将折算为考核分,对社区服刑人员影响重大。 3、日常学习、社区服务开展不到位,并未及时整理有关档案。 4、日常走访不到位,未按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走访,部分司法所未运用社区矫正“移动APP”开展走访,或出现走访有登记但无上传照片等材料。 (四)审前调查、奖惩考核方面 1、司法所工作人员执法意识不强,警告、收监执行等案件的办理有司法所交由社区矫正协理员具体办理,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并未对案件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导致上报的案件经常出现较为明显的错误,如出现过司法所长在审批意见栏中只签名字不签署意见的情况,导致案件退回率较高。 2、审前调查、奖惩类案件办理时限过长,存在超期现象,特别是对于退回的案件,并未及时修改后重新上报,或未做进一步修改直接重复上报,导致严重影响案件办理时效。 3、待处理不处理过于宽松,未认真把关。一季度社区矫正系统提示的未按期销假、违规越界、定位手机前停机等各类违规行为共有462条,但上报的警告仅为16人次,给予口头警告11人次。考核中重点对各所的待处理不处理事项进行了核实,大部分所均有一定程度的对社区服刑人员出现的违规行为降低处理标准或不处理情况,如出现定位手机连续多天关停机的亦不做任何处理,甚至出现因觉得警告等案件审批流程过多而降级处理等情形,进而给社区服刑人员产生可以不遵守相关监管措施的假象。社区服刑人员夏某,2016年 10月至今已出现4次未按要求进行日常报到,且均理由不充分,如感冒发烧等,司法所均未对其进行处理,请相应司法所对其近期的违规行为进一步核实,并严格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4、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服刑人员,未按规定每三个月提交一次就医治疗、诊断材料,未在到期前三个月提交相关病历材料报送鉴定机关重新鉴定导致鉴定结论滞后,进而使提请延长暂予监外执行滞后或暂予监外情形消失后未及时提请收监。 5、警告类案件,司法所没有及时将警告决定等送达被处罚对象,无送达回证或在送达回证上工作人员未签名。 三、整改措施 各司法所对这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中指出的不处理事项不恰当的,及时整改作出相应处理。二季度联合执法检查,将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各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所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好审核关,全面提高基层社区矫正执法质量。市局业务科室要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和巡查,依托季度联合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会、警示教育等载体全面加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乐清市司法局 2017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温州市司法局。 乐清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司1714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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