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管办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市审管办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乐清市审管办紧紧围绕市委 “五市六城”建设中心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我市新常态下的“赶超发展、再创辉煌”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今年以来共办件113202、即办件57321、承诺件55881、承诺件提前办结率99.6% 。根据对近11000件办结件进行跟踪调查的情况显示,群众满意率在99%以上。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根据市委部署要求,中心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在党员中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新时期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今年来共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10次,由中心班子成员轮流上专题党课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5次。二是深入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系列行动。重点围绕党员真诚为民、热心办事,积极开展微笑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中心送证下乡400余次,非工作时间服务群众2000余人次,收到表扬信600余封。三是深入开展“红七月 服务月”活动。组织“寻找一次红色记忆”活动,邀请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老兵做红色宣讲;组织全体党员赴永嘉书院参观革命纪念馆并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知识竞赛活动;组织窗口志愿者在晨沐广场提供审批业务咨询服务;组织党员义工积极参加“千名义工惠群众”等活动;开展最美审批人评选活动,评选10名优秀工作人员树立先进典型。四是深入开展“立标尺、补短板”行动。中心各党支部要对照职能职责,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时间期限和具体责任人。要求每名党员都要对标党章党规要求,对照先进典型,联系工作生活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列出条目式问题清单16条。 二、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 (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自五月份以来,乐清市审管办根据温州市审管办的统一部署,对我市各部门权力清单涉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将部门权力清单中涉批事项与省市县三级目录库和审批系统事项进行交叉比对,做到事项名称、权力基本码、法律依据等一致,按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年检、备案(告知性备案、审批性备案)、其他审批权、审核转报等六大类予以分类,共完成事项核对900余项。按照温州市的统一部署,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制订规范表,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 (二)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前置要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证明材料清理规范和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16〕58号),对行政审批前置要件的证明类材料进行专门清理,精简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对象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各相关职能部门共上报行政审批前置要件的证明类材料141项,经清理,保留89项,取消和调整52项。深入推进“网上开证明”工作,已实行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纳税信用级别情况证明、低保户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婚育情况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6个事项的网上开证明,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三)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改革。乐清市于2015年修订印发了《关于推行“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乐政发〔2015〕61号),推广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公布了《乐清市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5版)》。“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前期准备、标准承诺、过程监管、联合验收的工作流程实施,筛选乐清湾港区内的浙江百汇电塑有限公司、温州金通成套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厂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作为试点项目,目前这两个项目均已进场施工。 (四)深入推进“互联网+审批”改革。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证照办理“网上申请、快递送达”,今年以来,进一步深化“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工作,全面梳理适宜网上审批的证照类审批事项,将适宜网上申报的证照初次申领、变更、补办、年检、延续等事务纳入全流程网上办理范围,实现“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扩面增项。进一步完善网络技术支撑和快递送达业务衔接,已会同市电子政务中心对政务服务网页面进行改造优化,方便办事群众通过互联网申请。我市已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证、客运经营许可证换证、货运经营许可证换证、放射工作人员证、医疗广告核准、排水许可证核发、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社会团体成立许可、社会团体登记注册、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等12个审批事项的“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网上申请、快递送达”204件。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系统制度重建综合改革 (一)实行“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园区前置手续一次性审批机制,推行“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今年上半年,审管办会同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联合拟制了《乐清市“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经温州市环保局审核、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正式施行。实行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制度,根据乐清实际制定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将核与辐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在环保部的项目以及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重污染、高耗能、高环境风险的项目列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项目按现有程序审批,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列入改革范围,由环保部门设定环境准入条件,企业依据环境准入条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并报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实行“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后,环评审批时限由最多12个工作日变备案即办制,同时取消了两个公示环节,极大提高了环评审批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环评备案项目12个。 (二)推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试点。6月6日,乐清市在全省率先实行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试点。食品药品经营“多证合一”是指将申请人申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多个证件合并办理,颁发“多证合一”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工作实行“一次申报、一处受理、一并审查、一窗发证”的审批运行机制,审批时限由原来累计的100多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以内,将原来的多个科室多批次去现场审核改为一个批次一次现场审核,重复的申请材料也不需要再提交,减少了许多繁琐的手续,有效降低企业审批成本。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食品药品经营许可41件。 (三)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今年7月,乐清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将原来由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分散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全部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设城区、柳市、虹桥、大荆四个分中心,其中城区分中心整建制入驻行政服务中心。8月10日,乐清市率温州之先颁发首批不动产证权证书,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彻底告别过去“多证多管”时代。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 今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乐清市中介机构改革规范实施方案》、《乐清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开展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专项清理,我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21个部门共上报涉批中介服务事项134项,经审核,保留 93项,取消15项,调整26项,在保留的93项中,原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改为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11项(费用由审批部门承担),原申请人必须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改为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中介文本12项。公布了《乐清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凡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或审查环节。 四、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改革 一是继续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统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机构设置、名称标识、基础设施和运行模式,实行分类建设,着重做好区划调整后新设立的8个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打造一体化便民服务平台。乐清市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依托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统筹进驻窗口部门工作力量,加强与家政、养老、志愿者等社会服务组织的协作联动,构建统一的便民服务平台,承担提供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便利等职责。三是深化“众创”便民咨询服务。在中心大厅设立“众创”便民咨询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免费为创业者提供注册登记、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四是进一步深化无偿代办服务方式,充分发挥驻企服务审批代办的平台作用,采取派单办理、协同办理、全程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重点抓好招商引资项目、乐商回归、全市重点工程的代办服务。今年来共完成代办事项2000余件,完成全程代办26件。 2017年工作思路 一、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探索制订特定行业的审批标准,明确不同行业的准入资格条件,把审批要求、前置条件罗列清楚,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按照简化、优化、协调、统一的原则,把各部门的政策、口径、要求统一起来,实行联合审批,提高审批时效。 二、继续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实现市县审批层级一体化。 继续清理审批事项,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已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及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承接和衔接工作。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度应用,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无缝对接。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依法依规承接温州市级下放的审批权,基本实现县级与市级审批同权。 三、积极推进“互联网+审批”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体验度。 进一步扩大“证照网上审批、快递送达”试点范围,对换证类、培训类、现场踏勘类等审批事项,原则上实行“证照网上审批、快递送达”办理方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切实享受到网上办事的方便和快捷。全面推进审批事项网上预审,实行办理事项网上申报、申报材料网上传输,由审批职能部门进行网上预审查,预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携书面申报材料到窗口当场领取审批文件,让企业和群众办事“立等可取”。大力推广跨层级网上联动审批应用,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四、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高效审批。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在总结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的基础上,推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对“大拆大整”拆后重建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制订可操作、可复制的高效审批方式,试行“模拟审批+承诺备案制”。 五、推进行政审批系统制度重建综合改革,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全过程监管。 加快建立园区前期一次性审批机制,全面推进“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工作。推行投资项目线上线下全流程管理,逐步实现全市投资项目的统一受理、依法监管、全程监察等功能,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全面落实审批事项办理预登记制、一次性告知和否决事项双告知制,开展办件电子评价、短信评价、办件电话回访、服务满意度调查、审批案卷内审等,建立健全日常监察、网络举报、社会监督、督查考核等多管齐下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体系。 六、进一步优化无偿代办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深化重点建设项目、乐商回归项目的全程代办机制,建立完善项目代办库,创新管理方式,实行全程跟踪督办。推进乡镇(街道)审批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结合全市新一轮乡镇(街道)区划调整工作,做好新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服务网延伸工作,整合基层站所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