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职责,并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医院积极开展院内院外健康教育工作。 2、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整治、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3、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干净无杂物,院落整洁,无违章搭建,无乱涂乱画、乱拉乱挂、乱排乱倒等现象。 4、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合理,干净完好,垃圾密闭收运。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干净无臭味。 5、单位内外环境干净、有序,食堂符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按照要求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 6、医疗废弃物收集、贮存规范,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理,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行为。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7、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8、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健全,按要求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规范腹泻病人和发热呼吸道病人诊治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科。 9、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开展,接种门诊达到规范化要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不低于95%,安全注射率100%。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落实。 10、慢性病管理体系和措施落实,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和重点人群体检率达到规定要求。 11、广泛开展控烟工作,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禁烟标识。积极开展无烟场所建设,医疗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