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乐清 > 方志·年鉴 > 市志年鉴 > 乐清年鉴 > 2016 > 经济管理
  • 成文日期:

国土资源管理

发布日期: 2017- 05- 27 10 : 12 浏览次数: 字体:[ ]

    土地规划征收    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规划龙头引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加强服务,特事特办,保障稳增长项目用地。开展市、镇两级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及修改工作,顺利完成了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基数转换,规划成果已分别报送省国土厅、温州市局审核。通过规划调整完善,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新增存量用地约2万亩,计划预留5000多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十三五”规划发展对用地需求的机动性。依法组织规划修改听证42个项目,已获审批41个项目,有效地保证了全市建设项目投资空间。全力推进项目用地报批,通过统筹安排,全市共上报22个批次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597亩,其中农用地1573亩、耕地1302亩;争取到额外指标1780亩(其中农用地1641亩、耕地1157亩),缓解了市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推进一大批重点项目报批速度。全年共受理征收地块130个面积1600多亩,向89个村共支付征地款9452.3万元。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核定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7617人,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556人。

    耕地开发保护    强化以造保用,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建成高标准农田24745亩,完成率154.6%。分类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5个项目已完成供地面积72.38亩。完成垦造耕地2292亩,“旱地改水田”立项3153亩,其中柳市镇南盐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示范项目213亩已入库;垦造水田立项620亩,其中城东街道和清江方江屿共420亩已入库。落实严守耕地红线的共同责任,完成市级及镇街级耕地目标保护考核工作,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有面积达到省确定面积。确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划进划出初步范围,启动开展表土剥离工作,制订了乐清市表土利用实施意见讨论稿。

    国土资源开发利用    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3019亩,其中省级任务完成1118亩。加大土地清理,完成供地5566.18亩,其中转而未供1886亩;近五年供地率为81.50%。盘活存量用地623亩。公开出让商住用地15宗691.07亩,成交款16.58亿元;工业用地35宗1165亩,成交款2.36亿元。完成供而未用土地清理4809.7亩,完成率为100.8%。全力保障农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审批,完成审批无房户3148户,审批危房户1302户,加大了服务民生力度。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审计和上海督察局专项督察,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已处置完毕95宗158.38公顷,宗数、面积完成处置率分别为89.62%和93.8%,顺利通过上海督察局验收。深化新一轮“四边三化”“两路两侧”专项行动,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开展6个矿点(废弃矿)治理;省督查的3个“两路两侧”专项整治任务基本完成。绿色矿山创建成效显著,已创建4个,创建率66%。进一步健全矿业权市场,组织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出台《乐清市采矿权出让政策处理实施意见》。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加快“阳光矿产”建设。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有效落实,全年共计征收采矿权出让金1263.3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67.34万元,收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75.12万元。

    土地执法监管    突出依法行政,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制度建设,先后制订了《乐清市农村历史遗留违法住宅处置实施细则》《乐清市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国土资源系统纳入行政权力事项库的事项与基本目录逐一核对、调整、修改、增补等工作,使所有事项保持严格一致并全部入库。继续完善了“阳光执法633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阳光执法”工作。以“四边三化”“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市”创建为突破口,集中开展以打击违法用地、非法采矿为主的专项行动。全年立案查处历年和本年违法用地220件,涉及土地面积269.23亩,其中耕地面积166.76亩。移送涉嫌土地犯罪案件5件,提出党纪处分建议13件。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系统开展执法巡查4090次13568人次,其中矿产执法巡查1643次2190人次,发现并现场制止非法采矿行为214次,扣押挖机零部件164件(辆)。加大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力度,333宗违法用地已立案查处完毕168宗、非立案处理违法用地165宗,其中67宗违法用地移交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7.47%。

    地质灾害防治    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转化应用,建立群测群防点172处,划定重点巡查区54处。组织开展了乐清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了台汛期基层防灾体系建设专题研究和规划大纲。全年还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检查124组次376人次669点次,专业排查26点次,发布预警预报短信23条次11555人次,协助转移334点次7268人次,开展应急调查8点次。加快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步伐,制定了《2015-2018年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计划》,出台了《乐清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年完成避让搬迁120户425人,拆除158间原房;另有174户511人安置房建成入住,805户2747人安置房主体结顶,656户2009人安置房在建。

    国土资源基础管理    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正式启动,印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成将农村个人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工作。加快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全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户数214800户、发证宗地数240226宗,登记发证率分别为93.58%和93.39%。继续推进城镇村庄数字地籍调查,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共79.92平方公里地形测量已通过验收,第一标段约56.9平方公里调查区域地形测量已接近尾声。建立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机制,提高数据更新效率和更新质量。继续推进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完善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信息化建设的支撑作用,执法监察系统试点工作运行良好。顺利将地籍登记档案影像查询权限下放到各基层所,方便查询。自行开发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完善“一张图”建设。积极推进“移动办公、移动审批”建设,完成移动办公平台部署和使用。基层“一乡一所”建设取得有效进展,增设基层所2个,落实各所的管理体制、人员配备和硬件建设,基本达到“有牌子、有印章、有职责、有人员、有场所”的“五有”标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