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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与管理

发布日期: 2017- 05- 27 10 : 25 浏览次数: 字体:[ ]

    污染减排    2015年,乐清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4年分别下降4.04%、4.61%、7.78%和5.87%;“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削减15.99%、16.46%、20.89%和14.12%,四项指标均完成2015年度及“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考绩继续位列温州“三区两市”首位。

    总量制度创新工作取得有效进展。推行企业刷卡排污建设,累计完成10家省市控重点源建设任务,做好管理平台的运维。全市排污权交易累计项目53个,交易金额174万元,新(扩、改)建工业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率100%。鼓励排污单位积极参与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累计征收企业195家,金额383万元,有偿使用率98.4%。完成29家企业的初始权补核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坚持即办和督办并推,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和豁免审批、模拟审批机制,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2015年完成环评审批339个,前期暂缓或否决项目20个;规范“三同时”验收工作,完成247个项目“试生产”和“三同时”验收工作;发放排污许可证125个;出具模拟审批意见18个。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做到“两集中两到位”,改三级联审审批制度为二级连审审批制度,将11项行政审批事项和4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授权窗口审批。整顿环评机构,推出环评机构备案制和主管部门考核制,综合市场选择和部门考核来淘汰不合格环评中介机构。

    环境执法和信访    2015年,开展环境执法现场监督检查总次数为8248次,出动人员为22324人次。全面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定量标准,依法立案查处266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266件,罚款总额979.87万元。加大涉刑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取缔非法酸洗、非法电镀等窝点,全年移交涉嫌污染环境案件35件,采取强制措施83人,有力打击、震慑了环境犯罪行为。

    继续实行    24小时接听投诉电话,执法人员轮流值班出动制度。落实环境信访的回访跟踪和督办工作制度,对重点信访件开展回访督办,确保查处到位。全年共受理投诉2033件,办结率达到100%。

    2015年,共收到涉及环保相关人大、政协提议案20件,其中主办13件,协办7件,以面商会形式办理提议案,并获得了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

    环境监测    2015年监测站全年共接受委托924家,完成监测916家,出具监测报告1228份。不统计自动站数据(61884个),采集和分析样品4983个,其中水3136个,气782个,声986个,酸雨67个,降尘12个。获取有效数据29020个。完成31件刑事案件监测,完成174家温州市创模重点企业监测,“三同时”“限期治理”验收监测67家。

    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了6个监测项目,完成了蒲岐和大荆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的运行、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发布交接断面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质量状况。完成两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城市站的升级改造并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

     “四边三化”行动    严格落实“一季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制度,同时定期开展巡查督查。2015年,拆除违法建筑192.29万平方米,完成坟墓生态化改造1228座,河道综合整治继续采取清淤、截污、控源等措施,超额完成了省治水办下达的18条共计20公里长的黑臭河深化提升任务,全市黑臭河水质指标和观感有了明显提升。同时,清理河边垃圾30万处,清理杂草约25万平方米,清除乱堆放约8000处,清淤总长度约500公里,清淤方量约700多万方。

    开展“两路两侧”专项整治工作,全市66个省督办点(其中公路干线两侧60个,铁路沿线6个),已全部整改,并通过省平台审核,排名温州市第一位。自查自纠督办点148个(其中公路干线两侧131个,铁路沿线1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核。

    排污费征收     全面使用排污申报与收费软件进行申报、核定和征收排污费,排污申报户数415户,完成排污费征收832家次,征收金额1194.2万元。严格按照《乐清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330.9万元、地市级环保专项资金641.5万元,乐清市级环保专项资金1302.5万元。

    环境保护投资     2015年全市投入环境保护资金约21.76亿元。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14.9亿元,工业污染防治投资0.24亿元,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费用6.30亿元(包括电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投资0.33亿元。

    环境行为信息评价    全年对辖区185家重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评定绿色企业8家,蓝色企业159家、黄色企业4家,红色企业14家。严格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上报各类企业环境信息。确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0家,已全部通过审核验收。

    宣传教育     围绕中心工作展开多方位宣传,发动200多名河流协会志愿者开展为期1月的进村入户生态满意度问卷调查,推进全市生态满意度提升会议,18个镇街领取并发放倡议书、问卷近20万份;组建生态建设讲座讲师团,共开展15场进机关进村居生态建设讲座;多种载体立体宣传,在乐清日报生态环保专刊推出周刊版,42期刊登近300篇环境信息,编辑生态环保简报12期。

    2015年全省生态满意度调查,乐清市跃居全省第67位,摘掉了连续两年倒数第一的落后帽子,为乐清市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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