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学年校本研修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 05- 27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的管理,提高校本研修质量,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具备校本研修资格的222所学校(幼儿园)进行2016学年校(园)本研修工作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已具备校(园)本研修资格的222所中小学、幼儿园(附件1)。

二、考核办法

本学年度考核采用“博客考核”与“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内容参照乐清市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评估量化表(试用)(附件2)。博客考核主要内容为博客上传的校本研修计划、过程记录、总结、自查量化表等。

已被认定为乐清市第一批校本研训示范校的学校(幼儿园),直接推荐参加本学年度校本研修先进单位评选,不列入此次考核范围。

三、考核安排

至20日,考核组进行博客考核;

至月23日,考核组到被抽查的学校进行检查考核,具体对象及抽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级各类学校要抓紧时间查漏补缺,积极做好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研修博客。

2.经博客考核后确定20%的学校为被抽查学校,未被抽查到的学校均为合格。对考核优秀的学校,将推荐参加市“校本研修先进单位”评选;考核优秀与合格的学校,全校教师校本研修学分准予认定;考核不合格的学校,经整改仍不合格,本学年全校教师校本研修学分不予认定。

3.考核优秀和合格的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将《2016学年校本研修学时汇总表》(附件3)在本校校本研修博客公示一周,公示后登录省管理平台录入学时。如果本学年度有教师未达到24学分的,在本次录入时减去相应的学分。

4.本次需录入的校本研修时间统一为“年1月1日—”,项目名称统一为“2017上半年校本研修”,录入标准学分为12学时。已被认定为乐清市级及以上校本研修示范校的录入学分为15学分。

附件:1.乐清市具备校本研修资格学校(幼儿园)名单

2.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工作评估量化表(试用)

3.乐清市    学校2016学年校本研修学分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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