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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与常委会日常工作

发布日期: 2017- 05- 28 09 : 03 浏览次数: 字体:[ ]

人事任免   根据法律规定,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3人次。其中任免人大工作机构人员20人次,决定任免人民政府人员26人次,任免人民法院人员5人次,任免人民检察院人员12人次。另外,任免法院人民陪审员90人次。

代表工作   落实完善联络站职能、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运行程序、例会制度、代表接待日制度、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联系接待群众流程、履职公示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组织各级代表进站活动1032人次,群众反映问题227个,协调解决问题170个。进行述职及履职档案公示,各市人大代表小组至少安排1名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年底将代表履职情况在原选区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代表积极履职。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讲坛”活动,定期不定期召开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发挥优秀代表的典型示范作用。坚持重点工作向代表通报制度,适时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畅通代表知情督政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参与。按照代表自身特长、职业特点等,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工作。全年共有806人次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131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其中65人次作了审议发言。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引导代表积极参与重大工作和活动,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监督“转型升级十大组合拳”落实情况、监督“五水共治”开展情况、查找“人民群众办事审批难”事项、视察核查年收入低于4600元贫困人口脱贫情况等主题活动和交通治堵等视察调研活动,着力发挥代表助推服务“五市六城”建设生力军的作用。做好5名职务代表的补选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编写乐清市人大代表风采文集。评选履职优秀代表和优秀议案、建议,并在人代会上进行表彰。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采取召开交办会、深入承办部门督办、邀请代表共同督办、实地查看等方式,加大代表建议案督办力度,提高建议案的办理质量和办结率。2015年建议案办结率达55.5%,为本届以来的最高。继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件评选活动,经过面对面的对接测评,最终评选出了2个办理不满意件,并责成其单位负责人在次年的建议交办会上说明理由。

信访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解决群众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转办、催办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抓好落实。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8件、243人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了一批重要信访件。

理论研究与宣传  工作 加强人大制度、理论以及“人民听证”的研究宣传,参与上级人大、重要学术机构等组织的研讨、调研活动。4月22日—24日,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在北京以“人民听证”为中心议题举行“地方人大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研讨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强在会上介绍“人民听证”,阐述“人民听证”的现实作用和创新意义。与会专家学者对“人民听证”给予高度肯定,并展开热烈讨论。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系,及时向上级人大及有关新闻媒体报送信息,扩大对外宣传。开展与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之间的交流,全年共接待外来考察人员13批140人次。进一步密切与镇、街道人大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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