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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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15年,温州乐清湾海事处受理水上交通事故11件,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3起,小事故8起,死亡3人(其中工伤死亡1人),沉船1艘,直接经济损失约182万元。较前三年平均值分别上升12.8%、上升125.5%、下降25%、下降26.3%,四项指标两降两升,辖区安全形势基本稳定。 通航管理 全年累计巡航海区76艘次、港区483艘次、内河69艘次,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52%、110%和153%;巡航时间1867.56小时,完成年度计划的133%;累计巡航里程17129.7海里,出动执法人员1870人次,有效打击辖区船舶违法作业行为,确保了辖区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结合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船”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采砂船和砂石运输船无证、超载、超航区航行、配员不足等违法行为,2015年与市公安边防、港航、海洋和兄弟海事处等部门共联合执法9次,强制扣押船舶34艘(其中拖带上岸船舶1艘),强制卸载5艘次,拆解非法船舶1艘次。开展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每季度编写并上报水上交通事故分析材料,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辖区水工管理 加大辖区各重点工程施工水域的管控力度,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对不合格船舶参与作业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施工作业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非法开展水工作业和违法施工船舶案件27起,对参与沿海运输违法行为的6艘内河船进行了扣押。 针对乐清湾大桥2号桥建设工程施工水域通航环境复杂的特点,经上级同意后设立了大桥管理站,指派2名执法人员、4名协管员,对大桥施工水域进行24小时现场监控;通过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各类码头和船舶数据、企业联系电话等基础台账,编印《乐清湾大桥2号桥宣传手册》,召集相关码头、航运企业、休闲渔业公司等单位,召开通航安全管理协调会,将施工水域通航要素、航标位置、船舶航行注意事项、管理要求和联系方式等进行宣贯和宣传;组织水上安全知识培训,协助乐清湾2号桥项目部举行了防碰撞、水上救生及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习,提高了管理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指导并建立施工单位各类船舶的安全准入制,跟踪施工船舶的各类技术数据和安全状况,通过加强现场监管,杜绝内河船参与沿海运输。2015年,施工水域共通过各类船舶近1400艘次,未发生一起险情。 应急保障 按照《温州海事局水上应急事件反应程序》的规定,做好应急待命工作,安排执法人员和艇员24小时待命,做到能随时出艇抢险救助。全年共接警11起,参与搜救行动11次,遇险人员116人,成功救助113人,成功率达97.41%。 结合“关口前移,重心前置”的工作要求,深化应急联动和水上搜救工作取得积极成效。7月30日,成功处置“金山湖6”轮特大客船险情。通过快速反应、科学决策,协调各类船舶迅速赶往现场救援,仅仅20多分钟成功将57名遇险乘客全部安全转移到“海巡07601”上并安全上岸。发挥瓯江辖区民间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作用,全年该搜救志愿队参与救助3起险情求助,成功救助6名遇险人员,成功率达100%。 航运公司管理 乐清辖区共有航运公司8家(体系公司6家、非体系公司2家),其中油运公司4家。每季度组织人员对辖区所有航运公司进行走访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年共走访28家次,发现问题68项,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与建议,促使航运企业加强企业源头管理,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船舶管理 一是加强对船籍港船舶的管理。2015年,辖区有1家航运公司的1艘船舶在外籍港安检中被滞留(比去年同期减少百分之66.6%),为避免再次发生滞留现象,乐清湾海事处及时向被滞留船舶公司发放安全预警信息,督促船舶公司及时采取整改和预防措施,同时第一时间将滞留信息通报执法大队,待滞留船舶回港后及时协同船舶公司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二是加强船舶签证管理。2015年,乐清湾海事处共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82781艘次、货物吞吐量3199.9万吨;对14744艘次适合电子签证的进出港船舶实施电子签证14343艘次,电子签证有效办理率达97.28%。三是加强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全年沿海船舶单船到港1438艘,共安检海船286艘次,单船到港检查率为16.41%,检查河船38艘次,单船到港检查率为100%。滞留船舶10艘,滞留率3.50%;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检查50艘次,检查率19.23%;发现有船检缺陷的船舶8艘次,船检质量缺陷发现率达16%。四是加强对客渡船及渡口的管理。辖区有14个渡口和14艘渡船,根据浙江海事局、温州海事局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客船动态跟踪,规范记录台账,及时掌握客船航行动态,提醒和处置客船异常情况;对客渡船进行“一对一”安全监管与服务,完善辖区客渡船档案,做到“一船一档”,定期走访客渡船,做到客渡船每周进行一次一般性检查,严格客船“五项制度”,全年共向地方政府通报客渡船安全隐患问题,有效保证了辖区客渡船安全运输无事故。 季节性管理 部署“七节”等重大节假日和“三月初十”白石会市、端午节民间划龙舟等民间活动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及早防范,对辖区航道和客渡船进行检查,把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加强对主要水域的巡航力度,做好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待命工作,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肯定。 坚持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做好各项防抗台风工作。及时召开防台工作会议,加强防台宣传,督促辖区重点企业和船舶做好防台准备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开展辖区防台重点对象的调查摸底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掌握辖区船舶、设施动态,建立完善防台工作台账,及时更新防台数据。对接当地政府,完善《乐清湾市水上防台应急预案》,以乐清市防台分指挥部的名义,召集各成员单位首次召开乐清市水上防台工作会议,通报防台隐患,落实各部门职责。防抗台期间,乐清市副市长范晓东带领安监、公安、镇街等单位领导莅临温州乐清湾海事处进行防台现场办公。落实隐患整改,对隐患船舶采取破洞自沉、冲滩等强制措施,消除防台隐患。2015年成功防御了“灿鸿”“苏迪罗”等4个台风,连续9年实现防台“零沉船、零伤亡”。 船员管理 加强对航运公司船员后续教育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全年走访企业18家次,督促各航运企业落实完成2015年船员年度培训计划;走访船员服务报备航运公司2家,发现问题4项。加强客渡船船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定渡船船员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优化培训方法,明确培训对象、时间、内容和具体要求,全年参加培训学习的客渡轮船员共65人次,累计培训学习时间280小时。加强船舶实操性检查船员360人次,船员记分66人次共66分。 危防监管 2015年,开展危险品船舶检查660艘次,发现并纠正缺陷281项。开展集装箱船舶检查12艘次,检查40TEU,未发现危险品瞒报谎报行为。开展集装箱检查3次共9 TEU,对不按要求申报的2家单位及2名申报人员分别实施扣8分和2分的诚信记分处理,查处涉危违章案件1起。加强拆船现场防污染监管,助推地方政府“五水共治”取得实效,实现了材料申报审查到位、船舶动态监控到位、现场拆解监管到位、应急措施准备到位。设计制作《拆船作业防污染检查清单》,突出了检查重点。加强与拆船企业的沟通联系,督促企业加大防污染设备配备和日常保养。截至12月份,辖区唯一船舶拆解企业“浙江华航实业有限公司”共拆解船舶6艘(中昌68、北仑1、宁化401、华舟、浙海151、滨海152),共计3.36万轻吨,没有发生因船舶拆解而引发污染周边环境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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