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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发布日期: 2017- 05- 05 10 : 36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5年,乐清市实现生产总值766.82亿元,同比增长(以下简称“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40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390.97亿元,增长6.4%;第三产业增加值355.46亿元,增长11.7%。三产结构由上年的2.8:53.6:43.6调整为2.66:50.99:46.35。人均生产总值59728元,增长8.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352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91元,分别增长8.8%和9.8%。全市财政总收入124.08亿元,增长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15亿元,增长7.5%,占财政总收入的5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22亿元,增长7.4%。实现财政综合收支平衡。

    组织财政收入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为56.16亿元,占比为87.5%。做好税源监控。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征收,动态监控全市868户分局级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全年实现重点税源企业入库27.90亿元,占地方税收收入63.8%。强化征管手段。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以及高收入者 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优化房产交易税收征管,分片区、抓重点落实村集体房产出租税收管理,通过数据比对加强漏征漏管户管理。重视非税收入。深化规费征缴机制,比对社保缴费基数,夯实征管基础。加强非税收入制度建设,创建三方对账平台,解决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票款核对难问题。全年非税收入32.55亿元,下降46.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42亿元,增长141.8%。

    助力经济发展    助推企业发展。落实企业扶持资金1.50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500万元,重点支持创新驱动、技改贴息、开放型经济和企业上市等。扶持农业发展。安排农业发展产业扶持资金1.28亿元,落实一事一议奖补资金6000万元,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107万元,推动财政支农政策和管理模式创新,出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政府投资。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财政性建设资金23.77亿元,重点支持河道整治、治水治污、交通路网、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国投公司全年共签署融资项目31.50亿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保障民生支出    全年公共预算支出民生项目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8%。保障教育经费。教育支出22.02亿元,增长11.8%。安排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9657万元,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至650元、850元。安排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推进职业教育发展,职高免学费补助调整至3年全免,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从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医疗保障资金5.02亿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120万元,分别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750元和40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安排促进就业资金2102万元;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80亿元,将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由100元提高到120元;发放低保金和抚恤补助金8187万元。支持文化大市建设。安排文化大市建设专项资金800万元,落实文化产业扶持资金440万元,拨付文化礼堂建设奖补经费430万元。加大扶贫力度。整合扶贫项目专项补助经费3186万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山区、革命老区发展和经济薄弱村扶贫开发。会同扶贫办筹集欠发达地区扶贫资金1.10亿元,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条件。

    强化财政监督    健全制度建设。规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乐清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出台《乐清市财政地税国资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办法》。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出台《乐清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对30万元以上的预算支出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实现部门绩效评价全覆盖,涉及财政资金26.53亿元。撰写《财政监督要情》,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进行汇报,向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进行通报。严控政府采购。停止公务用车报批,全年共组织采购224次,采购预算金额12.09亿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金额10.40亿元,资金节约率14.0%。盘活存量资金。开展市级部门结算资金清理工作,完善《乐清市市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超过一年以上的结余资金进行统筹,收回结余资金4500万元。

    推进财政改革    完善预算管理。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好四本预算编制工作,全面落实镇(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和81个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落实“四单一网”改革。深入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修订《乐清市清理整合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督促各单位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初步确定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创新投资模式。探索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制定出台《乐清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推出试点项目——翁垟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出台《乐清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及信息经济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进财政资金存放制度改革。落实招投标方式公款竞争性存放的要求,修订《财政存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乐清市市本级财政存款招投标存放实施细则》和《乐清市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杜绝利益输送,实现市本级财政存款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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