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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

发布日期: 2017- 05- 05 10 : 39 浏览次数: 字体:[ ]

   组织地方税收    2015年,全市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88.55亿元,增长31.7%。其中税收收入43.77亿元,增长7.4%。全年非税收入32.55亿元,下降46.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42亿元,增长141.8%。税收特点:一是季度增幅波动明显。全年税收增幅呈倒“V”字型震荡,呈现二、三季度高,一、四季度低的特点。二是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构成地方财政收入的税收占税收比重78.3%。三是行业税收差异明显。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税收比重为99.9%,第三产业税收增幅远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同比增长10.7%。

    助力经济发展    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围绕促发展稳增长,先后出台了乐商回归、网络经济、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等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2015年,为纳税人减免税额6.95亿元,实行工业企业临时性下调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累计为全市1.3万户企业减免社保费7927万元。联合工商、质监、社保、统计等部门,正式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工作,新登“一照一码” 纳税人1281户,变更3367户。

    依法治税    研究制定《乐清市财政地税国资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日常清理等工作。落实与法院间协作管理制度,出台《乐清市人民法院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破产程序和执行程序中有关税费管理问题的通知》。出台《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税收减免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差别化减免。落实房地产营业税优惠政策,全年个人销售普通住宅营业税优惠3960万元。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审核职责,规范清算流程。

    征管措施    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以及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人数5477人,补缴税款620万元。开展建筑业、大企业、国地税共管个体户等专项风险应对工作,应对率100.0%,涉及纳税人508户次,补征税款2631万元。选取建筑业、住宿业和餐饮业三个行业中的30户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共补缴税费、滞纳金合计548万元。深化规费征缴机制,完成社保费年度结算,比对社保缴费基数,夯实征管基础。建立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与国税部门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由国税部门代征在国税代开普通发票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临时经营纳税人应缴纳的相关地方税(费、基金)。

    纳税服务    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涉税审批提速增效、同城通办、自助办税、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各项服务制度和措施。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机制,经省地税局审核,评出A级企业纳税人3651户。加强纳税服务投诉和纳税证明管理,全年共出具各类涉税证明4549份,答复投诉咨询件33件。加强税银互动合作,加强与国税、商业银行的沟通,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税务稽查    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对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资本交易项目、非学历教育培训行业、高收入个人所得税等行业的96户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2669万元。联系国税稽查部门,对其涉及地税已检查的案件进行查补,共查补企业35户,补缴税费624万元。全年共受理检查举报案件12起,查补税费86万元。开展四统一专项检查,对5户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补缴税费453万元。

    税收宣传    组织“民生995”在线访谈,局领导走进广播电台,直接与听众对话和宣传政策。自编自导自演税收宣传微电影《寻找最美》,并在浙江地税官方微信动漫栏目转载。开展“税收那么大,请你来看看”税收知识网上有奖活动。邀请江苏税务干部培训学校夏德志教授做《税务行政强制执行》专题讲座。继续开展“税收政策大讲堂”“税收政策直通车”等活动。梳理编印企业所得税、企业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最新税收政策,发放给广大纳税人。

    信息化建设    深化《税友龙版》应用,加强基础数据后台维护,完善廉政效能风险监控。对全市范围内183个小区、32183套存量房的市场基准价格进行采集更新,并将4551套新增存量房价格导入数据库。加强第三方信息目录和风险防控指标库建设及应用,定期从住建、国土、国税部门采集非住宅土地、房屋登记、外贸企业名单、免抵增值税等信息,与税友龙版税源登记数据进行批量比对,共查补税费1175万元,严格做好地税内网与财政网络的分离,加强内网与外单位联网边界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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