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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 2017- 05- 05 10 : 52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550起,死亡88人,同比分别下降8%、1.1%,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事故指标连续11年实现“零增长”。2015年,市安监局被评为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先进单位、温州市夏季消防“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先进执法监管部门、乐清市信访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乐清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乐清市百日维稳攻坚大会战先进集体。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推行“三级五覆盖”,进一步落实镇街属地管理、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起草《乐清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市委、市政府班子领导带头履职,全年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4次,常委会3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32次。将安全生产纳入镇街考绩、部门考核,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4214份,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表彰了16个先进单位和93名先进个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暗访暗查、隐患曝光、警示通报、一票否决和约谈等制度,全年共组织暗查暗访3次,查访企业113家,发放督办通知书18份,在市县两级媒体上曝光隐患企业31家;对1346个单位或个人的评先评优执行“一票否决”制,否决个人5名,17名安全生产工作履职不到位干部被追究责任,3个部门(镇街)被约谈。

 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推进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实现规上企业自报率100%,危化矿山、烟花爆竹企业自报率100%,三场所两企业一行业网上自主自报率100%,规下企业自报率62%,整改率95.02%。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成功创建标准化企业152家,通过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企业784家。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对全市18个基层站所安监人员在职在位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镇、街道调整挪用安监编制人员14名,保障安监人员专职专用;全年新招考调录人员6名,为安监系统注入新的活力;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培训班4期,300余名监管人员参加学习,举办观模学习、交流检查15场次。2015年万人评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城南街道安监所、天成街道安监所和局综合监管科获乐清市“群众满意站所(办事窗口)”称号。

 安全生产管理创新    推行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自主购买服务、行业协会参与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指导服务工作,全年共聘请专家541人次,财政支出83.3万元,指导或委托评审企业680多家。在全省率先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印发《乐清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方案》,专门成立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前期调研、座谈研讨多方位谋划并确定最终保险方案,成功签出首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以“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对安全生产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系统业务培训,全年共培训各类法定人员8750人次,企业员工139091人,其它各类人员2300人,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利用乐清电台、乐清日报等传统媒介发布安全知识、曝光重大隐患、宣传典型案例,利用楼宇电视、社会单位LED显示屏、户外视频等滚动播出安全常识,印发各类宣传手册、图册10万余份。发挥安全生产志愿者协会作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居开展针对性专题教育,共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志愿者活动22次,出动志愿者800余人次、安监工作人员420人次,共召开各类新安法的宣贯讲座、培训会共计150场次,受教人数为53645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安监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事前追责力度。全年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9483家次,发现事故隐患13147处,整改隐患11862处,3家事故责任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管理。加强隐患挂牌整治,全年共完成省、市、县三级55家隐患单位挂牌整治,其中省级1处,温州市级9处,乐清市级45处。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全年共立案269起,取缔关闭165家,罚款金额457.09万元,行政拘留303人。严厉打击危化品非法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56人次,检查企业649家次,排查各类隐患116条,查处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或烟花爆竹20起,对10名非法经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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