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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地名管理

发布日期: 2017- 05- 05 11 : 12 浏览次数: 字体:[ ]

    地名公共服务    贯彻落实《乐清市地名管理细则》。规范地名标准化命名更名申报程序,印发一次性告知单,明确地名申报的程序、内容、所需资料等。同时,维护更新“数字城管”分派的路、街、巷、门牌和村牌。落实了地名标志设置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全市道路路牌的更新、维修、补设,完善市内主要道路的地名标志设置,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及时添置和更新各类地名标志,截至12月底共标准化地名82个,下拨各镇(街道)设标经费36.174万元,共设置路牌227块,门幢牌标志7049块。

    鹿乐界线联检    6月12日,由鹿城区民政局牵头,联合乐清市民政局对鹿乐行政区域界线开展联合检查。鹿乐线全长3.99公里,东起鹿龙乐交会点,西止鹿永乐交会点,未埋设界桩。经实地勘察,双方汇总联检情况,确定界线周边地貌无明显变化,界线位置走向清晰可辨,并现场摄影存档。联检后双方填写了《鹿乐线界线联合检查记录表》,并联合草拟了《鹿乐行政区划界线交会点联合检查工作情况报告》,经两地人民政府会签联合上报温州市民政局备案。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补)查工作    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部署,乐清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并将这作为今后一个阶段地名工作的重点,致力于建立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制度。乐清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这次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积极宣传,争取市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已落实3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制定了《乐清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查目标任务、普查范围、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工作要求。

    行政区划调整    乐清市自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以来,把31个乡镇调整为17个镇和街道,已历时4年多。运行总体良好,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部分镇规模过大、管理幅度过宽,出现服务难到位、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自8月份开始,配合市委组织部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在2011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了乐清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乐清市从原有的17个镇街调整为“8街道14镇3乡”,即乐成、城东、城南、盐盆、翁垟、白石、石帆、天成8个街道,柳市、北白象、虹桥、淡溪、清江、芙蓉、大荆、仙溪、雁荡、磐石、蒲岐、南岳、南塘、湖雾14个镇,岭底、智仁、龙西3个乡,共25个乡镇(街道)。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主要涉及北白象、虹桥、清江、芙蓉、大荆、仙溪6个镇的范围调整。8个原有街道保持不变,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柳市镇保持不变,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时未进行调整的雁荡镇和合并后规模适中的淡溪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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