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乐清 > 方志·年鉴 > 市志年鉴 > 乐清年鉴 > 2016 > 社会生活事务
  • 成文日期:

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日期: 2017- 05- 05 14 : 13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新增单位420个,净增人数4242人,累计达3355个单位,共计有80124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乐清分中心正常在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2433家,正常在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44948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9.82亿元,年末累计归集余额36.45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6.79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金额为9.23亿元,年末累计个贷余额为29.33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6%,贷款逾期率为零。累计有1.06亿元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可用于全市廉租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建设。2015年,乐清住房公积金中心成功创建了全国巾帼文明岗。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省一级档案达标管理、省级示范化数字档案室等称号。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利用市广播电台FM99.5频道、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介,创新宣传形式,普及住房公积金知识。开展进企业、进工业区、进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共开展“三进”活动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30000份。在企业上市和基数调整过程中,严把住房公积金已全员建缴证明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审核等2个关口的审查工作,共督促28家未全员建制单位实现全员建制,维护了广大职工特别是保安、保洁等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托市推进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镇(街道)和受托银行等3个平台,在非公有单位中全面推行“一措施二制度”(即总量平衡措施和单位缴存面谈制度、单位会员建缴认定制度)。继续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新版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书文本,明确了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同时,发挥银行优势,开展受托银行“存扩挂钩”竞争性考核工作,推动制度扩面工作向非公有制单位拓展和延伸。将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纳入“活力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法治乐清十佳企业”“功勋企业”“十佳雁荡杯企业”“明星企业”等4个评先载体的参评内容,力促非公企业全面建制。截至年底,共有132家参与评先的未建制非公企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建立内部相互制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监管制度推陈出新。规范有关业务办理的制度,制定了贷款风险防范措施,明确了业务管理规程,确保工作高效运行、资金安全到位。资金运作安全规范。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资金划转、存储和使用等管理办法规定,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实行竞争性存放住房公积金相关资金存款工作机制。凡是涉及资金划转、存储等事项列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均在主任办公事务会议上研究决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编制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提高资金安全使用效率和增值收益。协调沟通强化公开。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小额支付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加大对托收不正常单位的催缴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足额归集和及时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市政府规定公开形式及公开内容,完成了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等工作。

创新住房公积金服务品牌    推出集体土地建筑物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提升服务,做好严格审核集体土地上建筑物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争取将风险降到最低点。按乐清市政府出台的新政住房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工程,开展农房改造户、农房集聚建设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助推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实施新政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大至本省行政区域外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使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外地接续互议,职工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共开具异地贷款证明40笔,办理异地贷款5笔。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