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乐清 > 方志·年鉴 > 市志年鉴 > 乐清年鉴 > 2016 > 社会生活事务
  • 成文日期:

人口和计划生育

发布日期: 2017- 05- 05 14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5年,全市计划生育率为83.4%,高出责任指标1.4个百分点;多孩违法生育发生率1.77%,低于责任指标0.23个百分点;2015年国统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43,低于责任指标0.22个比值,实现6年连续下降;户籍人口当年出生性别比为118.9,达到责任指标低于119的要求;全市共完成免费婚检17154人,婚检率90.03%,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共11859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6.97%;全年查处违法生育党员280例,查处率100%。

计生目标落实    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计生工作会议和计生重点工作推进会,下达了年度计生目标责任制,完善了对镇街和部门的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镇街和市有关部门计生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以督查、约谈等形式,落实计生工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计生业务骨干4次到17个镇街督查指导,并到重点列管村或整治村召开座谈会,进行面对面的工作指导,促进后进转化。出台《2015年度市直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继续坚持部门综合治理,在计生信息通报、计生“三捆绑”、计生执法等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出台《关于调整镇街人口计生工作绩效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完善镇街人口计生工作绩效奖励分配方式,更有效地激励基层干部抓计生工作。

计生执法    出台了《关于实行社会抚养费征收“零口供”定案机制的指导意见》,解决征收过程中遇到的因对象拒绝配合调查谈话无法上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2015年,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22例。为扭转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兑现率低等被动局面,把各镇街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列入每月计生工作预警排名,切实加大征收力度。为确保完成温州卫计委下达的违法生育党员查处率100%的指标要求,纪检、组织、卫计、镇街联动,并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牵头开展专项督查,每月通报,落实查处工作。开展整治“两非”专项活动。深入分析育龄妇女领取《再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等情况,重点监控各级医疗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检查、人流、引产情况,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立案侦查,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整治,逐步消除“两非”案件滋生的环境。2015年,全市共查处非法B超鉴定案件34起,其中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取消再生育指标34例。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针对流出、流入以及集中在企业等不同流动人口群体,分别组建三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

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村级计生队伍职业化。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计生服务员公开选聘、教育培训、考评奖惩、待遇保障、淘汰退出等机制,规范和加强了村级计生服务员管理,提高了村级计生服务员的总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计生管理网格化。各镇街确定了网格计生责任人、网格计生员的工作职责,并出台相应考核细则和奖惩办法。推进计生分类管理。将全市962个村居、98个社区,依据计生主要指标执行和工作落实情况,分别确定为示范、合格、整治和重点列管单位,将村级进位率(即从整治到合格、示范和从合格到示范的村数量占比)、退位率(即从示范到合格、整治和从合格到整治的村数量占比)作为重点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同时,落实了奖惩措施,对继续保持先进或有较大进步的村居,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村,严格实行计生“三捆绑”制度,不予评先评优,不予安排财政项目资金。积极落实村两委主职干部考绩报酬与计生工作的捆绑,加重计生工作在考绩中的比重(15%以上,属整治村的还要暂扣一定比例的考绩报酬直至完成转化),充分发挥村级在计生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推进计生村规民约实施。借全市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完善之机,督促指导各镇街完善原有的村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实施办法,要求在“一村一策”的基础上,必须体现独生子女双份政策和控制违法生育制约措施的具体内容。

生育关怀 关怀帮扶,关注困难计生家庭的生活。确定2015年全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生活共帮扶对象1858户,投入资金580.55万元。同时,对患重病大病的计生家庭成员纳入计生公益金范畴,提高了补助标准,最低5000元最高1万元,并做到随时申请逢季报批,遇到特殊情况,先慰问再报批,确保公益金第一时间发放到需要帮助的计生家庭。出台“新农合”药费报销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凭“新农合”结算单再给予报销10%,对农村二女户、未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家庭凭“新农合”结算单再给予报销5%,计生特殊家庭特殊处理。2015年共有63户计生家庭享受公益金共27.6万元。建立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爱服务体系。市政府专题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通过提高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供养育绿色通道服务、纳入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提供养老机构服务、提供终老无偿服务、纳入医疗救助等7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形成了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爱服务体系。2015年市财政投入355.62万元,为58名计生特殊家庭父母一次性补缴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通过经济项目帮扶计生家庭致富发展。在温州市各县(市、区)中率先开展计生家庭致富发展项目,对20个计生家庭致富发展项目共补助50万元,并邀请了市农办、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规模、发展空间、带动计生家庭共同致富等情况对项目给予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帮扶。落实计生优惠政策。2015年全市累计奖励扶助对象共2788人,特别奖励扶助对象共12人,并发症31人,共发放资金732.4万元;累计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养老保险补助对象共3869人,财政补助资金1233.25万元。全面启动“领航青春·助力成长”青春健康教育活动。举办了乐清市青春健康师资培训班,培育了一支以老师、医生、计生协专干为骨干共45名的师资队伍;创建了淡溪镇第一小学和市妇女活动中心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在全市校园、社区、企业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培训和家长大讲堂讲座80余场,受益目标人群2万余人次,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春健康教育新常态。

优质服务 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增设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五医、市妇保院5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点,方便育龄群众接受优生健康检查。同时,重视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在虹桥镇创建省级“三优”示范点。深化城乡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建设。创建5个温州市级城乡社区卫生计生示范中心,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以育龄群众为重点,开展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在落实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优生优孕优育”、免费为低收入家庭孕妇发放叶酸、免费为低收入家庭的高风险孕妇提供检测、再生育服务以及家庭健康服务等工作。加强避孕节育服务。在全市村(社区)、企业、卫生室、小超市等设立免费避孕药具供应点611个,普及率93%。同时,加强了计划生育手术后和落实避孕药具的对象的随访服务,随访服务率98%以上,并对随访中发现的副反应、并发症都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孕环情检查服务工作,加强B超质量管理,第一次孕环检率93%,第二次孕环检率92.52%,顺利完成温州市下达的责任指标。开展失独家庭生育辅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起草了《乐清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生育服务规范》,将根据失独家庭意愿,有针对性的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工作。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2015年共上报病残儿医学鉴定57人,经鉴定属病残儿的43人,对全市各镇街历年来因节育手术导致的并发症对象组织了鉴定,经鉴定属手术并发症的34人,予以免费治疗,对部分对象,根据症状程度再给予100-500元的生活补助,最大限度地保障受术者的身心健康。

宣传引导    在104国道、柳市、北白象等地制作4处高标准、高品位的大型计生宣传广告牌;制作100多个宣传牌分布在建成区各社区及人口密集繁华地段;在100辆出租车后视窗亮出了图文并茂的计生宣传广告;在各单位及医院、宾馆等电梯口设置电梯音频计生公益广告;在全市建立15个生育文化园区,86个村实现人口文化进文化礼堂。每天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黄金时间播放人口与计生公益广告。定期在报刊上刊出卫计专栏,对卫计典型事例定期在《乐清日报》卫生和计生专栏刊出特别报道。建立新闻报道考核及奖励机制,积极向上级新闻媒体和上级卫计部门门户网站投送稿件。共在国家、省级媒体发表稿件44篇,在温州级媒体发表稿件100多篇。做好政务微博应用,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加强对网上言论的正面引导,建立了网情监测工作网络和网络评论员制度,组建了一支网络舆论引导队伍并邀请温州新闻网专家进行网络舆情应对业务培训。建立”健康乐清”微信平台,每周一、三、五定期发布信息,为群众传递婚育文化信息及健康信息。利用“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文艺演出、计生“三下乡”、宣传咨询、讲座等活动,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促进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0